原标题:国家邮政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寄递管控
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出通知,为确保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健康安全过节,要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寄递管控工作。
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是明令禁止寄递的危险物品。随着春节临近,一些地区“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等网购消费需求旺盛,对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管控提出更高要求。通知指出,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各寄递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寄递管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导致重大寄递安全事件。
通知还强调,要严格协议客户安全管理,特别是强化湖南浏阳、醴陵和江西上栗、万载等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集中地协议客户安全管控力度,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对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客户,不得为其提供寄递服务;对于安全措施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私藏夹带禁寄物品的协议客户,要果断采取收回账号、取消协议客户资格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对一线收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注重发挥一线收寄人员安全信息员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集中地的邮政管理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主动了解掌握当地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数量、分布及产品种类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防范。对移交转办案件线索,要责任倒查、一查到底,发现违法寄递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依照邮政法、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并及时通报警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此外,要强化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多渠道搜集掌握问题线索,加强信息通报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查处打击工作机制;对于用户违法违规交寄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权责部门,推动及时查处。要强化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