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旗舰店运营部总监程野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文书内容,被告人程野,男,1991年11月16日出生于安徽省绩溪县,汉族,大学文化,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旗舰店运营部总监。
2014年12月,被告人程野入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程野利用其担任“三只松鼠”鼠小野产品特种队队长和产品供应链中心辣条部负责人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程海兵、黄浩二人或者单独授意供货商提高供货价,并从中索取回扣,共计5302377.7元。其中,被告人程野参与收受贿赂共计5302377.7元,个人实际所得共计4088177.7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被告人程野用违法所得购买的车牌为皖B×××**宝马牌轿车一辆(购买价值268000元)及在其妻子方某名下位于芜湖市三山区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17.17平方米,总房款1141236元)。程野家人代其退出违法所得1178941.7元。
最终,程野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另一三只松鼠员工张小祥也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月至2020年10月间,被告人张小祥利用其担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辅材部负责人、辅材部高级专家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宁国市城南印刷厂等六家业务单位所送钱款,共计1885365.32元,在日常业务开展等方面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