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即将迎来大考。科技部办公厅17日发布关于开展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工作的通知,正式组织开展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建设验收工作。
据悉,验收工作主要依据《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和各创新型县(市)报送的建设方案、总结材料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验收流程将包括报送总结、视频答辩、现场复核和结果认定与公布环节。其中明确根据验收结果,实行优胜劣汰。对验收通过的县(市),由科技部予以公布。对建设水平较低的县(市)责令整改,整改一年后再验收,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
“对52家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非常及时和必要。此举有利于当初目标的实现。”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新时期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坚持把做强产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鼓励探索各具特色的县域创新路径。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向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等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八项重点任务。
2018年,科技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现场会,正式启动了河北正定、浙江安吉、江西井冈山等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其中,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县(市)36个,以科技支撑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县(市)11个,以科技支撑民生改善为主题的县(市)5个。目标要求到2025年,建成100个左右创新型县(市),形成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创新辐射引领作用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标杆,构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
根据上述意见,当时申报创新型县(市)必须满足县(市)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等23项指标位居本省前列。而入选创新型县(市)后,将得到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扶持,通过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人才支持计划等,支持县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并积极支持县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确保一定比例的科技创新项目、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在县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