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旨在落实《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进一步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超高清视频规模化应用。
根据《通知》,本次征集工作涵盖六大方向:一是广播电视领域。聚焦超高清电视频道,有线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视听等领域,特别是在采集、制作、播出、媒资、编码、传输、终端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二是文教娱乐领域。聚焦游戏、动漫、电影、教学、艺术等领域,特别是在游戏制作、动漫创作、电影拍摄、影院设备、教学终端、数字文博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三是安防监控领域。聚焦监控摄像机、人工智能监控系统等领域,特别是在安防监控升级、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分类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四是医疗健康领域。聚焦远程医疗、内窥镜手术、医疗影像、识别分析、智能会诊等领域,特别是在术野摄像机、内窥镜、医学影像与设备、诊断显示器、远程医学系统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五是智能交通领域。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交通管控、交通智能化等领域,特别是在图像传感器、车载屏幕、车辆识别、人工智能管控系统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六是工业制造领域。聚焦面向工业生产场景的超高清视频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工业可视化、工艺监测、缺陷检测、定位引导、人机协作、机器人巡检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根据《通知》,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超高清视频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据悉,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分别推荐典型应用案例不超过10个,计划单列市分别不超过5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联合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