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一张写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求答复书”的截图,登上了当日微博热搜。
答复书显示:格力电器公司一员工于2022年1月11日,向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诉求,要求格力电器公司为其缴存自2013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该员工提供的资料显示,其于2012年2月至2022年1月与格力电器存在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于2022年1月离职。
经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发现,格力电器公司未按照该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足额缴存2012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据此可知,该员工入职格力电器公司近十年期间,公司只为其为其足额缴纳了6个月住房公积金。
对此,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表示,该文件属实,在格力也并非个例,其他员工的类似问题也在同步处理当中,还未补缴完毕。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此外,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公积金缴纳一事,早在2020年,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就曾表态赞同取消公积金。
热搜一出,此事引发了不少网友热议,截至今日,微博话题为#格力未给员工足额缴纳公积金#的阅读量达到2036.5万。有网友直言,此前董明珠说过给每个员工发套房子,如果真的都发了确实不需要公积金。但也有网友认为公积金是员工应有福利,和公司给员工发房子不冲突。
对此,格力电器回应表示:正在研究补缴方案,目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正在进一步核算中,但并未明确补缴时间。该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表示会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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