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汇消息:今日,交通运输部官方发文称,决定组织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根据目前的政策,公交都市每城市每年可获得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而这部分资金可以持续享受。
并且在公交都市的创建过程中,省市政府都会给予各项政策支持,地方政府也会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的新增和更新,以满足公交都市的考核要求。
根据今年最新发布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城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比率、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将成为公交都市的重要考核指标。
同时商用车智能化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公交车的智能化。公交都市建设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推广“出行即服务”理念,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慧运营监管、企业智能调度、出行信息服务、大数据决策支持等系统建设。
以最新获得公交都市称号的鞍山市为例,2017年该地启动公交都市的创建工作,当地财政局迅速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在几年时间里陆续投入了11.9亿元用以支持公共交通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就购置了736辆新能源公交车。
3月底交通部公布新一批公交都市的名单后,近期鞍山市政府就发文称,在“十四五”期间,鞍山将获得每年50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将继续在公交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公交专用道建设、缓解城市拥堵等方面力求实现新突破,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建设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的红利。
此次交通部启动“十四五”期间的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对于新能源公交车的销售而言,也意味着有了更多的市场机会。
截至目前,共有46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这些城市都能获得相应的补贴政策支持。
2017年11月命名:上海市、南京市(2个);
2018年12月命名:北京市、天津市、大连市、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银川市(12个);
2020年9月命名:石家庄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哈尔滨市、合肥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株洲市、柳州市、西安市、乌鲁木齐市(12个);
2021年7月命名:太原市、长春市、重庆市、贵阳市、昆明市、兰州市、西宁市(7个)。
2022年3月命名:鞍山、昆山、湖州、金华、洛阳、南阳、驻马店、襄阳、常德、南宁、成都、自贡、泸州(13个)。
目前有关新能源公交的补贴,额度最大的就是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而关于“十四五”期间这部分补贴资金的安排,财政部和交通部此前就已经发通知提出,各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中的30%由各地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70%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
同时,各省从当地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给予本省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给予本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3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示范创建工作。
“十四五”期间公交都市的申报条件和时间安排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城市开展公交都市创建,并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开展创建申报工作:
(一)城市申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有意向的城市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城市,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公共交通需求,按照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组织编制《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7月底前,将公交都市创建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和专家论证报告等申报材料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省级审核。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公交都市创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创建城市。每个省份推荐城市不超过2个,并明确城市优先顺序。2022年8月底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推荐城市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交通运输部。
(三)部级评审。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各省份创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创建城市,经公示后,按程序公布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名单。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综合评价意见,批复辖区内创建城市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将批复后的《实施方案》报部。
(四)项目实施。公交都市创建期原则上为3年,创建城市要严格按照批复后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END 电车汇 20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