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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盾安环境收关注函:提名的三名独董是否合规

时间:2022-06-07 15:47:24 |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6月7日电 6月7日午间,深交所向盾安环境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董事会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关注函提到,盾安环境6月3日披露《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称,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刘姝威、王晓华、邢子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提交的独立董事备案审核材料显示,刘姝威、王晓华、邢子文均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的独立董事。

对此,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董事会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第六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以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4 条“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等的规定。

关注函提到,公司6月3日披露《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称,预计2022年度将与格力电器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31亿元(1-5月已发生6.36亿元),较2021年度实际发生额17.49亿元增长77.24%。

对此,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预计2022年将与格力电器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1-5月已发生交易的审议及披露情况,相关定价的公允性及依据。

2021年11月16日,格力电器发布对外投资公告称,公司拟受让盾安精工所持盾安环境2.7亿股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8.10元,转让价款约21.90亿元;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依据盾安控股金融机构债委会执委会对标的公司2.7亿股股份统筹处置方案要求的价格确定。根据双方《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格力电器将有权改组董事会,并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盾安环境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另外,据格力电器2021年年报显示,此次同盾环境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刘姝威、王晓华、邢子文均在格力电器领薪,三人2021年的独立董事薪酬为一年15万元。

此前据媒体报道,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称:“独立董事是不能在控股股东那里领薪的,这破坏了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基本原则。”盘和林表示,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中有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独立董事不能同时担任母子公司的独立董事。

据公司官网显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涵盖零部件制造(家用与商用空调、热泵、冷冻冷藏、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等领域的制冷阀件、换热器和压力容器)和装备制造(商用空调及核电、净化、通信、轨道交通等领域特种空调以及冷链设备)领域,公司于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盘面上看,截至发稿时,盾安环境跌1.94%报10.13元,最新总市值92.91亿元。

业绩上看,盾安环境2022年第一季度营收约20.11亿元,同比减少6.4%;净利润约8341万元,同比减少14.67%;基本每股收益0.09元,同比减少18.18%。(中新经纬APP)

(编辑:冉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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