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提出在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的背景下,要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意见》从进一步破除隐形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五个方面提出共计二十三条具体要求。
其中,针对涉企收费规范方面,《意见》明确要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加快健全银行收费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设定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红线,加快修订《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予以合理优惠,适当减免账户管理服务等收费。坚决查处银行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或理财产品等行为。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