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为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司法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加强司法所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行动方案明确,要切实履行司法所在调解工作中的日常指导职责,依法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升调解工作水平,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托司法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司法所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逐步实现“站所合一”。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有关工作,推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建立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不断提升基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等。
司法部要求,要结合当地法治建设实际和人民群众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优化司法所设置,更好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根据需要推动在开发区、农林牧区、集贸市场等区域设立司法所,不断扩大司法所工作覆盖面。拓展服务覆盖面,加强移动端建设,逐步提升政务服务、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能力。在有条件的司法所可设置自助服务设备,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便民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