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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记者潘亦纯)11月22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获悉,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本市参保人员须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方可享受家庭共济相关待遇。
市医保局介绍,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是指,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完成医保个账共济对象备案后,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为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不仅可以给家人看病买药,还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投保“北京普惠健康保”。
现在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据悉,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后,可使用医保个账余额为可以享受北京市基本医保待遇的配偶、父母及子女投保“北京普惠健康保”。
市民可以关注官方指定投保平台“北京普惠健康保”微信公众号线上投保,也可在支付宝搜索“北京普惠健康保”线上投保,亦可通过中国人民保险、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中国平安、北京人寿6家保险公司的专业工作人员咨询投保,还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线下网点购买,参保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保障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