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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页面红星新闻记者|宋昕泽蓝婧实习生段灵冰
责编|官莉 编辑|王禾
刷微博的你是否刷到过这样的信息?“49.9元享200元话费券”“49.9充值200元话费券是真的!”“仅需49.9元,可享受200元话费优惠券”。
看到这,你会不会以为充值49.9元就能得到200元话费?请注意,上述信息上写的是“200元话费券”或“200元话费优惠券”而非200元话费。一字之差,可能就是一个“骗局”。
有律师表示,商家这样的行为涉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应该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49.9元享200元话费券?
充值后发现到账的是满额减话费券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自己点进微博上的“话费领取地址”链接支付49.9元后,却没有得到预想中的200元话费。有网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到手的是小额话费券,充200元才能减10块”“话费券使用有次数限制,每次只能用一张”。
记者注意到,在微博信息流中,这些“49.9元享200元话费券”的信息和用户发布的信息混在一起,两者唯一的区别在于这些信息不显示发布时间,本应显示发布时间的位置写着“热推”两个字。而点击热推两个字,则会进入到微博广告的页面。
除了在信息流能刷到这些内容外,如果点进某个微博用户,浏览完前两三条这个用户发布的信息后,也会出现这样的热推信息,不仔细观察,根本无法发现这则信息的发布者不再是先前浏览的那个微博用户。发布这些热推信息的账号也是固定的,包括“话费折扣充值营业厅”“手机话费营业厅”等。
点进微博账号“手机话费营业厅”,其2022年12月29日发布的一条微博有1.9万条评论,但开启了精选评论,显示出来的十余条评论则为“充了”“到账了,感谢”“太感谢了,每个月可以省好多钱”等,有一些评论下有回复信息,但点进去则看不到任何回复信息。另一个账号“话费折扣充值营业厅”的情况也类似。
还有网友反映,除了微博信息流,这类信息经常在付费后的弹窗广告中出现,或在使用社交媒体时突然弹出。
为了验证到账的是话费还是话费优惠券,红星新闻记者进行了试验。记者点击进某个“话费领取地址”链接,首先显示的是“此网页未在微博完成域名备案,可能存在内容风险”。点击继续访问并一番操作后,网页会要求输入手机号码,之后,会进入到支付页面。该页面会显示实际支付金额69.9元,实际到账话费券200.00元,待节省130.1元等内容。在页面下方需要滑动才能看到的位置,写明:69.9元并非直接充值到账,到账的是200元话费券,包括20张满100元减5元话费券、10张满200元减10元话费券,每日可使用一张。
点击上述页面右侧的“规则”,跳出的内容则更完整显示出使用话费券的规则:话费券发放即生效且有效期三个月,到期自动作废,该批话费优惠券可在用户充值话费中每张抵扣优惠券同等面额的现金。如果想要退款,需要登录超值优惠APP联系客服,成为会员14天内未发起会员退款,后期不可再进行退款;成为会员,成功充值过话费或者购买过APP内商品将无法进行退款。
付款成功后,页面会弹出“您已成功购买百元话费券下载APP即可领取”的页面,页面下方还有“安卓下载”和“苹果使用”两个选项。手机还会收到“支付成功,话费券包已发送”的短信,附带有“优惠充值请点击”“投诉建议请点击”两条链接。
记者通过短信中的“投诉建议请点击”的链接尝试退款。输入相关信息提交后,界面弹出“退款申请已提交,请耐心等待”字样,界面下方“注意事项”的第二条显示,“退款申请受理成功,3个工作日内审核”。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拨打了“客服电话”,电话客服表示“退款需要在短信链接上进行操作”。新发送的短信链接和此前的“投诉建议请点击”链接相同。
红星新闻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微信举报”方法尝试退款(仅针对使用微信付款的用户)。在微信支付找到相关账单,点击“对订单有疑惑”,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投诉。“退款发起通知”以及“退款到帐通知”于1分钟内完成,退款成功。
↑支付页面律师:
这种行为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
发布平台应肩负社会责任加强审核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椿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商家以“49.9元享200元话费券”的广告内容吸引消费者,却不在付款前明确写明话费券的面值和使用方式,实际上不仅要下载和注册APP,而且需要充值很高的金额才能享受到相关优惠,这种广告涉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应该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在这个案例当中,在微博上发布广告的账号相当于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也应当对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负责。微博平台相当于广告发布者,应该知道这样广告有虚假或误导的成分,仍然为广告主发布此类广告,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点击这些微博下的“热推”会进入到微博广告平台,记者致电平台客服了解到,挂有“热推”“广告”等标识的信息都是广告。如果想投放广告,留下联系方式,会有广告专员来联系,投放广告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微博广告平台会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要符合广告法,符合广告投放规范。比如您涉及到一些特殊行业,它得有资质,比如商标注册证等”。
袁椿晖认为,平台应该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对于广告相关的微博和推文加强合规审核,尤其是推文中包含广告外链的情况,更应该加强外链平台的内容审核和持续监测。
如果有消费者被骗,平台有义务披露欺诈主体的供消费者维权所必要的相关信息,例如身份信息,并且及时封禁相关违法广告,若平台不披露信息,不封禁违法广告,需要向消费者承担替代赔偿责任,平台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发布虚假广告欺诈商家追偿。
袁椿晖建议,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情况,首先应当注意保存证据,对自己的购买过程进行录屏,并妥善保存视频原件,保留交易记录;其次在发现受骗后,应当及时通过支付渠道发起订单异议,要求退款,说明理由,尽可能挽回损失;最后,若商家不退款,或者不赔偿欺诈损失,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通过12315投诉寻求消费者协会保护。
袁椿晖还表示,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提高鉴别网络广告真实性的能力,越是有吸引力的巨额优惠宣传内容,越是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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