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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3月14日电 云南旅游14日公告,近日收到《限制消费令》。
半个月内两收限消令
公告提到,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苏0411执4119号《限制消费令》,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云南旅游法人为张睿。
公告提到,本次对云南旅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原因主要系江南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园林”)股东胡九如、卢鹰、胡娜、陆曙炎、胥晓中、许刚、罗海峰、毛汇、杨小芳与公司股权纠纷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
就在3月1日,云南旅游曾公告,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限制消费令》,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睿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股权纠纷案
两次限消都源于该公司收购江南园林股权的纠纷。
2014年8月,云南旅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以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南园林8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杨清等17名自然人及中驰投资所持江南园林53.33%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杨建国等18名自然人及中驰投资所持江南园林26.67%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40万元。但江南园林剩余20%的股权的收购,却引发了纠纷。
上述18名自然人包括杨建国、杨清、卢鹰、胡娜、胡九如、秦威、胥晓中、陆曙炎、许刚、王吉雷、葛建华、金永民、张建国、罗海峰、毛汇、石荣婷、杨小芳、顾汉强。
2020年5月初,云南旅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份《应诉通知书》,分别是杨建国及常州中驰起诉股权转让纠纷。
同时云南旅游还收到了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的9份《应诉通知书》,原告胡九如、卢鹰、胡娜、陆曙炎、胥晓中、许刚、罗海峰、毛汇、杨小芳9人诉讼标的金额为29541197.84元。
2022年9月,云南旅游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法院二审判决启动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胡九如等9名股东所持江南园林合计2.38%股权的议案》。
对于本次限消令,云南旅游在最新公告中提到,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未受到限制消费令事项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保持与相关方的沟通,争取尽快解决股权纠纷诉讼,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云南旅游还称,就公司与胡九如、卢鹰、胡娜、陆曙炎、胥晓中、许刚、罗海峰、毛汇、杨小芳股权纠纷案的法院判决,公司已于2023年1月5日向法院递交案件再审申请。(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