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级财政4.8亿元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倍增 来源:山东财政
为激励引导更多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山东省级制定出台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财政补助。2018年,将受益对象进一步扩大到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企业。2019年,为支持鲁西崛起,省级在菏泽先行先试,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非中小微企业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近日,省级下达18679万元,对全省首次通过认定的1858家企业和菏泽市符合条件的29家企业给予补助或奖励。至此,省级“十三五”期间已累计落实资金48209万元,共对4840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年均增长59%。预计到今年年底,山东高新技术企业将达1.3万家以上,是“十二五”末的3.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