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交所向酒鬼酒发监管函:公司违反相关规定
1月4日晚间,深交所向酒鬼酒及公司董监高发监管函指出,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定。
监管函指出,2020年12月28日上午,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市公司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2020酒鬼酒创造历史,2021酒鬼酒馥郁腾飞!”的报道,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下午召开了年度经销商大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一千多名经销商、新闻媒体及行业嘉宾出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程军在经销商大会上表示,公司销售目标是“突破30亿,跨越50亿,争取迈向100亿”。当日,公司股价涨停,此后公司股价持续上涨。而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历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2017年-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78亿元、11.87亿元、15.12亿元;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上市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27亿元。
深交所表示,酒鬼酒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2.15条及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5.2.6条、第5.2.11条的规定。程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及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5.2.13条的规定。
深交所表示,希望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