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咸阳某小区老物业合同到期不离场,新物业手持合同要入场 来源:三秦都市报
老物业在小区公告栏喊话倡议投票决定俩物业去留。图片来源:三秦都市报新物业亟待入驻,老物业拒绝交接,双方各说各有理,使得一个小区长期同时存在两家物业。二者相争,最终搞得业主苦不堪言。1月13日,三秦都市报记者就此事前往该小区——位于咸阳市秦都区火车西站附近的彩虹新家园走访。
“彩虹新家园小区是个老家属院,此前物业服务一直由咸阳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2019年,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成立了新的业委会,新一届业委会通过招标,与我们公司——陕西芳成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现场,新物业公司芳成物业负责人刘女士向记者还原这件事的始末道,原业委会与彩虹物业多年来采取两年或三年续签一次合同的方式合作,2018年12月底,双方最后一次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到去年12月底,彩虹物业的服务合同已经到期,我们原本应该在今年1月1日接手进驻小区的,可是对方拒绝交接,双方因此引发了不少冲突,给小区居民造成了困扰。”刘女士介绍,无奈之下,他们向辖区街办及住建部门求助,希望能够打破僵局,“街办来人组织我们几方进行调解,可是彩虹物业负责人始终没有到场,所以目前双方仍在僵持。”
针对这件事,老物业公司彩虹物业负责人及原业委会主任徐先生则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
“首先,我们对新业委会成员的当选就是有异议的,当时的业主签字、投票结果就没有公布,很多人都不认可。”徐先生说,自己做小区业委会主任多年,2019年因年纪渐大等多种原因决定“离职”。
至于选聘新物业公司一事,徐先生及彩虹物业也表示了异议,“选聘新物业公司都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是不符合程序的,相当于物业服务合同是他们私自签订的。”
除此之外,徐先生等人还对芳成物业的资质提出了质疑,“据我们了解,这家公司没有正儿八经给一家小区做过物业服务,人员都是临时招聘的,我们不认为这家公司能够满足广大业主的需求。”
另据徐先生等人透露,新业委会与芳成物业签订的合同系为期一年的试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满后通过收集业主意见决定是否续约,“这份合同2019年11月1日签的,一年试用期的话2020年11月1日就期满了,而彩虹物业的合同在2020年底到期,相当于双方现在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为何不让业主再进行一次投票决定谁去谁留?”徐先生说,1月初,他们已就此进行了一次“民主投票”,“大半业主都签字同意彩虹物业留下,如果选举选聘都没有问题,我们也希望新业委会公开投个票。”
所谓“试用合同”一说,记者翻看该小区新业委会与芳成公司签订的合同看到,确有“前12个月为试用期”一说,但前缀是“乙方(芳成物业)进场后”,至于“收集业主意见”与“续签合同”之间的关系,合同原文为“甲方(业委会)视情况决定是否收集业主意见”。不过何时为乙方进场时间,合同却没有标注。
记者了解到,这家小区存在的“物业之争”,事实上自新物业2019年11月合同签订时就开始了,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一个小区为何会同时出现两个物业?这种怪现象为何一年多迟迟得不到解决?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随后联系该辖区街办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街道办了解情况,被告知“采访需先联系宣传部”。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秦都区宣传部,对方表示,将就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