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澳门大学研究生院原院长莫世健性侵罪成,获刑6年
澳门大学研究生院原院长兼法学院教授莫世健,因2018年涉嫌在娱乐场所性侵一名另一大学的女学生,同年六月底被羁押受审。2019年2月15日,初级法院合议庭裁定莫世健强奸罪名不成立;第二嫌犯及第三嫌犯以从犯方式所触犯的强奸罪和帮助之不作为罪不成立。检察院不服判决,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院日前经审理裁定,莫世健性侵罪成。
据《澳门日报》消息,2021年1月14日,澳门当地中级法院合议庭审议后认为:根据已证事实,嫌犯莫世健的行为完全符合澳门《刑法典》第159条第2款所规定和处罚的对无能力抗拒的人的性侵犯罪名。虽然检察院没有对嫌犯控以此项罪名,但是考虑到此项罪名与检察院所控告的罪名所侵犯的法益一致,且法定刑罚明显更轻,这种属于法律适用的问题,上诉法院可以直接依职权予以改变,也并不导致对辩论原则的违反。第二嫌犯和第三嫌犯则构成《刑法典》第194条第1款所规定和处罚的帮助之不作为罪。
因此,中级法院合议庭以不同的理由裁定检察院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判处莫世健6年徒刑,并向被害人支付10万澳门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判处第二嫌犯5个月徒刑,缓刑3年;判处第三嫌犯30天罚金。
澳门大学网站资料显示,莫世健曾在澳大利亚迪肯(Deakin)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等校任教,于2005年至2011年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2011年起担任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并于2016年起任澳门大学研究生院院长。
此前,澳门警方2018年6月28日表示,当月24日接获一名在澳门某大学就读的内地女学生报案,报称被另一所大学的教授性侵,随即立案侦查。警方经侦查后发现,有证据显示存在犯罪事实,于当月26日将有关案件及嫌犯移送检察院侦办。澳门司法部门于当晚决定对嫌犯实施羁押措施。
澳门检察机关2018年6月28日表示,一名莫姓男子因涉嫌性侵一名女士,被司警拘捕并移送检察院侦办。经首次司法讯问,因应嫌犯被检举事实的严重性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刑事起诉法庭法官接纳检察官建议,对案中嫌犯采取羁押候审的强制措施。依照澳门当地刑事诉讼相关规定,案件将适时发还检察院,以继续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
对此,澳门大学校长当时回应称,事件并非发生在澳大校园内,校方刚刚接到有关信息,强调校方绝不姑息,零容忍任何违规和不当行为,将立即采取行动和纪律处分。根据相关章程和法规,校方已终止涉案人的合约,并已新任命有关负责人接替工作。将根据事态发展和有关要求,实施进一步处理及汇报。
《澳门日报》报道称,澳门大学已根据《澳门大学人员通则》终止渉案人的合约及研究生院院长的职务,并随即委任代任院长,以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大学已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呈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