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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快评:将县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时间:2021-03-02 15:47:07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南财快评:将县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下简称一号文件)于2月21日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中央围绕农业农村工作所连续发出的第18个一号文件。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在系统推进乡村振兴上有了进一步战略部署,提出让县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县城一端连接着城市,另一端连接着农村,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节点。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因此,壮大和发挥县城的关键节点作用,对于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农民工本地市民化是我国现在和未来城市化发展的客观需要。2011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但其中本地农民工规模与增长速度均保持着良好发展态势。从理论上将讲,我国城镇化达到70%时,城镇化将进入缓慢发展时期。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已经超过60%,在现有路径上继续推动人口城镇化的难度将越来越大。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与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发展,在城市“安居”“乐业”成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挑战。在住房方面,大城市房价与农民工支付能力差距存在较大差距,且短期内难以收敛。这就使得农民工家庭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寻求在县城购买住房。与此同时,当前大多数县城产业不够繁荣导致就业容量有限,迫使农民工家庭形成“两栖”甚至“三栖”的生活方式,即农民工外出务工,子女与父母在县城享受教育与医疗服务,父母也常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可以看出,农民工的这种生活方式既不利于挖掘城市经济和消费增长潜力,也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

反过来,县城经济壮大了,当地产业就业增加了,就可能带动更多农民工举家在本地市民化。县城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外出农民工返回,可以有效推动农民工完全市民化,助力其举家脱离农业和农村,农地流转和农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才更有可能。对于农民工而言,在户籍地县城进行市民化经济压力最小、思想顾虑最少、实现难度也最低。与此相对应,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农民工在大中城市的完全市民化正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最大的挑战就是经济压力过大。这部分农民工家庭因为在大中城市生活还有较大不稳定性,因此不愿退出农地和宅基地。基于此可以看出,未来一个时期将是县城加快发展和吸引农民工就地市民化的窗口期。

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仅依靠农村资源显然远远不够。截至2020年,我国粮食已经连续17年的丰收,谷物单产大多远超世界平均水平,但距离世界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国际竞争力还很薄弱。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依然是广大的小农户。这些农村家庭的农二代在追求市民化过程中给原有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迫使农二代在城市打拼,农一代在农村务农并支持农二代,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弹性市民化模式。显然,长期保持并固化这种小农经营很难实现农业现代化,也不能有效推动农村现代化。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把县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一方面,需要有序地将城市资本、技术、管理等资源引入农村,通过发展适合当地的产业才能有效推动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源的重新整合,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对社会资本及各种资源的引进还要加强管理。经验表明,城市资本下乡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如侵害农民利益、加剧土地非粮化等。而城市资源和农村资源在有机结合过程中,也会存在巨大的交易成本,可能阻碍资源结合与产业发展。因此,需要在县城建立相应平台,并给予对应的制度保障,方可实现城乡要素和资源的顺利对接。

城市资源与农村资源有机结合,也需要农村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制度保障。目前农村承包地的确权工作已经完成,宅基地及其农房的确权工作正在推开,农地征用、集体建设性用地改革的试点已经结束,正待推开等等。农村承包地确权后,如果能够实现抵押、担保功能,不仅可以促进土地的规范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也可以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偿退出;宅基地及其农房确权后,如果得到科学评估,并可以实现抵押、担保,不仅可以促进宅基地及其农房使用权的流转,也可以实现宅基地及其农房的有偿退出。因此,当前农村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城乡融合发展活力只待乡村振兴的一触待发。

当前农村已经完成的产权改革,以及正在试点、推行的改革将会为农村家庭资产市场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方面,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及其农房如果可以得到科学评估、抵押贷款的话,也可以解决农业经营大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也可以为农民工本地市民化提供更多资金渠道。另一方面,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可以给愿意进城的农民工带来一笔可观的资金,这些资金可为其提供进城的基础资金,在城市实现基本的安居乐业。显然,当前农村家庭资产价值有限,但对于农村家庭在户籍地县城安居乐业无异于“雪中送炭”。因此,农村产权改革仍需加大力度,并通过县城有效打通城乡资源双向流动,才能撬动更多现代化要素和资源注入乡村,为乡村振兴奠定扎实的基础。

当前,我国正在面临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乡村振兴已经成为国家稳定发展的压舱石。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县城经济,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这无疑是抓住了乡村振兴的关键点。这不仅对于化解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缓解不平衡和不充分发展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也对系统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具有重大的作用。

(朱俊峰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苗海民和张顺莉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作者:朱俊峰,苗海民 ,张顺莉 编辑:李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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