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工商联餐饮协会呼吁加强餐饮外卖平台反垄断监管
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餐饮企业挣扎在存亡线上,外卖成为重要的现金流量池、救命稻草。但外卖平台几家独大、佣金过高,已逼近广大餐饮企业可承受的临界点。全国工商联餐饮业委员会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一份团体提案,聚焦外卖平台的反垄断和佣金问题。
全国工商联餐饮业委员会调研发现,受疫情影响,2020年众多餐饮企业面临租金、人工、能耗、税收等多重成本压力,客流、现金流严重不足的困境无法得到及时缓解。诸多餐饮企业在疫情亏损期间不得不上线外卖平台,以此提高人气、增加现金流,尽量弥补损失、维持运营。但外卖平台几家独大,甚至在竞争激烈的地区要求餐饮企业非此即彼“二选一”,佣金居高不下,使得很多餐饮企业都是“赔本赚吆喝”,根本不能有效缓解自身经营上的困难。
餐饮业委员会调查发现,餐饮企业普遍反映佣金过高导致餐饮企业无力承担、难以实现赢利。平台对不同规模商家的抽拥比例不同,佣金最低的为自配送商家,通常在5-8%,品牌影响力大的大型连锁为15-18%,品牌影响力有限的小型连锁为18-20%,餐饮企业常见的夫妻单店佣金和新签用户更高,由代理商负责的地区佣金也高于自营地区。而按照经营的“123法则”,房租成本占10%,人力成本占20%,货物成本30-40%,平台抽拥在10-15%区间才是餐饮企业可以接受的,否则很难实现赢利。虽然平台偶有佣金返还政策,但返还的佣金并不能提现,而只能继续在平台使用,实质是变相地将佣金转化为餐企的营销推广费用。
其次是作为市场刚需的平台方短时间不能被替代,导致餐饮企业没有议价权。如今外卖的市场已经达到了上千亿,从市场份额来看只有美团、饿了么两家独大,分别占据59%、36%,乐外卖、口碑外卖、到家美食会、宅急送等小众平台只在部分城市或餐饮领域有客户。在这种情况下,餐饮企业没有任何议价能力,只能听任平台定价,最多利用舆论压力,暂时让平台少提几个点,但不是长久之计。
餐饮业委员会还指出,平台与餐饮企业之间不能形成互相扶持的共赢关系,不利于餐饮行业的整体向上向好发展。在无力承担高佣金比例、且难以实现盈利情况下,餐饮企业要生存只能考虑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要么降低外卖食物分量,要么降低外卖食物食材的品质与质量,要么提升外卖的价格。一旦消费者感受到了餐饮外卖品质与质量的下滑,可能会考虑减少外卖的订单,餐饮企业又将在线上遭受打击。如果越来越多的中小餐饮企业活不下去,最终可能导致平台的商家数量减少,平台的市场口碑被波及。这样带来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就是,餐饮企业、平台和消费者利益的平衡性被打破,餐饮行业和平台经济都受损失。
有鉴于此,餐饮业委员会建议加快《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并在指南中更加明确互联网平台垄断的构成要件、特征、法律责任等,更有力地规范具有优势地位的互联网平台经营。并建议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加强外卖平台监管,做到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全链条监管,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餐饮业还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出台加强外卖平台佣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并牵头组织餐饮企业与外卖平台进行沟通协商,切实降低外卖平台的佣金费率,防止形成行业垄断。
(作者:高江虹 编辑:张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