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发布,上海将如何落实?
3月18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情况。会上,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就上海如何贯彻落实《指南》谈到了三点思考和举措:推进区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开展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在强化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方面,贾炜提到,将把《指南》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考核的依据,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指南》开发相应的评价工具,组建评价队伍,运用信息化手段,采集过程性数据,促使学校评价常态化。同时,持续完善“绿色指标”评价的专业监测,发挥“绿色指标”的诊断功能:推动教学管理模式的转变,形成“综合评价—问题认定—原因分析—教育决策—行动落实”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教研方式的转变,从基于经验转向注重证据,建立起实证导向的教研机制;推动教育教学行为的转变,构建“教学—监测—分析—改进”的教学内部循环,实现更有针对性的教学。
在开展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方面,贾炜提到,将分学段有重点地开展学生评价。小学阶段对照《指南》修订完善《小学生成长记录册》,充分体现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突出重点,优化分项等第制评价,从“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和“学业成果”等维度,以“分项评价”“等第+评语”等方式,进一步发挥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功能,实现对学生的精准指导。初中阶段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将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考查结果相结合,2022年起在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中开始使用,力求进一步破除招生过程中的“唯分数论”,引导初中学校改革教育教学和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