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三角地区联合启动“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中新网杭州4月16日电(记者 胡亦心 通讯员 沈雁)16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启动了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布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六大承诺,推动《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2019—2022)》。这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建设在融入乡村振兴,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参与经济建设双循环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美丽乡村建设带来了农村家宴、乡村民宿、农家乐等“消费热点”,但在规范明码实价、产品质量、维权调节等方面,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常态化推行美丽乡村的放心消费建设工作?
据介绍,为进一步营造长三角区域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品质消费需求,三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发布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六大承诺,包括: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合同规范,公平买卖;明码标价,消费放心;产品可溯,质量安全;规范行业,树立品牌;维权快捷、接受监督。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浙江实际,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总结形成长三角地区满意消费环境建设理论成果,进一步提升工作站位,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
据悉,浙江将实施“美丽乡村满意消费”行动,力争到2021年底,建立2000个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满意消费乡村区域内30%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建成“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单位。同时,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加入“长三角企业无理由退货承诺联盟”,2021年实现长三角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300家。
此外,浙江将构建放心消费智慧监管平台,打造集“动态培育、信息查询、分类统计、区域展示、信息公示、实时管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管理平台,提升“满意消费长三角”和“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数字化动态管理水平。
在维权处置上,浙江将力争长三角跨区域投诉举报消费纠纷处理率达到100%,构建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