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取得校车资质还超员 广西一校车司机车主均被处罚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广西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联合指挥中心在X621线平阳镇平阳街附近路段开展布控时,查获一辆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情况下还提供校车服务而且超员的大型专用校车,结果司机和车主都被处罚。
当天,民警将该车拦下时,发现车内坐满了学生,原本只限定3人的座位竟坐了4至5名学生,超出座位的学生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经过民警核查,该车核载36人,连同司机在内一共搭载了43人。经询问,司机玉某,持A类驾驶证,于2019年9月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据玉某称,他是这个学期才过来帮老板开车的,对于该车并未取得校车标标牌的事情,他并不知情。因为当天早上起来看到下雨,便贪图省事,想多拉少跑,将多出的7名学生一起带上了车,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为了不耽误孩子上学,民警让司机先将学生送到学校,又利用警车将多出的7名学生转运至学校。据校车的车主何某称,这辆车是半个月前他花了3万元买回来的,然后请了玉某过来帮忙开车,对于玉某超员的行为,何某表示并不知情,至于校车标识标牌,何某称,已经在办理当中,但是还没拿到手。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校车安全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玉某实施校车载人数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此外,民警还根据《校车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而对于玉某、何某实施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行为,处以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超员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是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家长不要让孩子乘坐无校车资质的车辆,当发现非法营运或者未取得校车资质车辆充当校车时,要第一时间进行举报,积极配合交警消除安全隐患。(总台央视记者 廖汨 刘畅 罗雪涛)
(编辑 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