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一季度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 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
一季度,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研发费用持续两位数增长。疫情防控常态化推动线上商品和服务消费活跃,直播、短视频等新模式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拉动网络销售业务迅猛增长,生产、生活类服务平台快速恢复。
一、总体运行情况
互联网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一季度,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3249亿元,同比增长达28.7%,与上年同期较低基数水平(1.5%)相比,增速同比提高27.2个百分点。
图1 2020-2021年一季度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长情况行业利润转为负增长。一季度,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实现营业利润266亿元,同比下降2.5%;营业成本持续较快上升,1-2月、1-3月同比分别增长31.1%和27%。
研发费用增速有所回落。一季度,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投入研发费用170.1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较1-2月回落5.7个百分点。
二、分业务运行情况
(一)信息服务收入平稳增长,不同领域的增长态势分化明显。一季度,互联网企业共完成信息服务收入1869亿元,同比增长14.5%;在互联网业务收入中占比为57.6%,同比下降7.1个百分点。其中,网络游戏领域降温明显;音视频服务领域快速增长势头不减;新闻和内容服务类企业持续转型升级,平稳增长;以提供搜索服务为主的企业收入略有增长。
(二)各类平台蓬勃发展,互联网平台服务收入高速增长。一季度,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实现业务收入1111亿元,同比增长达71.7%,在互联网业务收入中占比为34.2%,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其中,以在线教育服务为主的企业持续高速增长;网络销售平台企业的业务收入增长高位有所回落;生活服务类平台、生产制造服务和生产物流服务平台企业恢复增长,扭转去年下滑局面。
(三)互联网接入服务收入增幅回落,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较快增长。一季度,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收入81.5亿元,同比增长12.2%,增速较1-2月回落5个百分点;互联网数据服务(包括云服务、大数据服务等)收入45.9亿元,同比增长25.3%。
三、分地区运行情况
东部地区互联网行业保持较快增长,西部地区增势突出。一季度,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775亿元,同比增长29%,增速较1-2月回落1.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52.2亿元,同比增长64.2%,增速较1-2月提高19个百分点,高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35.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88亿元,同比下降3.3%,降幅较1-2月扩大0.7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9.3亿元,同比增长3.7%,扭转去年持续负增长局面。
主要省市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其他省市发展态势分化。一季度,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增长4.6%)、北京(增长30.8%)、上海(增长77%)、浙江(增长52.7%)和江苏(增长0.3%)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655亿元,同比增长30.6%,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87.9%,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实现正增长的省市有22个,其中云南、四川、河南、上海、广西、山东、陕西、浙江等8个省市增速超过50%,天津、安徽等两省降幅仍超30%。
四、我国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增长情况
移动应用程序(APP)总体数量小幅下降。截至2021年3月底,我国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327万款,比上月净减少1万款。其中,本土第三方应用商店APP数量191万款,苹果商店(中国区)APP数量136万款。3月,新增上架APP数量5万款,下架应用6万款。
游戏类应用规模保持领先。截至3月底,移动应用规模排在前4位种类的APP数量占比达58%,其他社交通信、教育等10类APP占比为42%。其中,游戏类APP数量继续领先,达78.6万款,占全部APP比重为24%,环比减少1.4万款。日常工具类、电子商务类和生活服务类APP数量分别达49.8万、32.1万和29.3万款,分列第二至四位,占全部APP比重分别为15.2%、9.8%和9%。
游戏类应用分发总量居首位。截至3月底,我国第三方应用商店在架应用分发总量达到17645亿次。其中,下载量超2000亿次的APP为游戏类、日常工具类、社交通信类和音乐视频类,下载量分别达2734亿次、2340亿次、2189亿次和2034亿次,日常工具类下载活跃,环比增长8.0%;生活服务类、系统工具类、新闻阅读类、电子商务类分别以1545亿次、1506亿次、1263亿次和1093亿次分列四至八位。在其余各类应用中,下载总量超过500亿次的应用还有金融类(899亿次)、教育类(807亿次)和拍照摄影类(588亿次)。
附注:
1. 为更精准反映移动应用市场动态,监测数据由“累计策略(即统计数据为累计计算)”改为“在架策略(即统计数据仅针对在架应用,剔除下架应用)”。
2. 我们参考市场上应用商店分类情况,将移动应用程序(APP)划分为:游戏、日常工具、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社交通讯、教育、主题壁纸、新闻阅读、运动健康、系统工具、音乐视频、金融、拍照摄影及其它,共14个类别。
3.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指上年度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