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新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祁文超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察失职问题
2013年9月至2017年8月,时任新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祁文超分管低保工作,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对低保申请和复审资料未进行详细核查,将不符合条件的王某某一家三口纳入低保范围,导致其违规领取低保金53379元;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祁文超对陈某某家属提供的低保复审资料未进行详细核查,导致其家属利用已死亡的陈某某身份冒领低保金17428元。2021年1月,祁文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成明军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2019年,成明军在办理武某某盗窃案件过程中,私自与案件当事人会面,违规接受请托人宴请并收受礼品。成明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成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汉中日报社工会原主席余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时任汉中日报社特刊部负责人余凯,先后违规决定以组稿费、岗位津贴等名义向特刊部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60.85万元。2021年2月,余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回。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新城派出所四级警长刘杰在办案过程中不尽责不作为问题
2016年,刘杰在办理杨某某夫妇被伤害案中,对涉案人员临时布控一个月后,再未采取任何措施,直至2019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才将该案提起办理,导致该案久拖不决和受害人长期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刘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商洛市丹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屈彦海在高龄补贴审核过程中履职不力、作风漂浮问题
2018年至2019年,屈彦海在负责全县高龄补贴复审年检工作中,对各镇(办)上报的死亡减员人员信息未及时审核和删减,致使2019年第四季度前,仍向多名已死亡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021年2月,屈彦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案例,有的工作失察失职,有的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工作作风不实,既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自身不正不净,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仍然心存侥幸,必然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反躬自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治“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认真总结运用有效管用经验做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毫不妥协,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整治、坚决纠正,对换届风气加强监督、严明纪律。要坚持标本兼治,以“三不”一体理念治“四风”树新风,把惩、治、防贯通起来,把严查问题、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正向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近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查快处一批典型案件,强化知止收手氛围,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总台央视记者 吴成轩 刘海涛)
(编辑 吴梦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