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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媒体痛批“为偶像打投倒牛奶”:违背公德,亵渎法律

时间:2021-05-05 20:45:08 |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这事儿|媒体痛批“为偶像打投倒牛奶”:违背公德,亵渎法律

近日,一段关于“粉丝为偶像打投(注:助力投票)的牛奶被大量倒掉”的视频让网络综艺节目《青春有你3》陷入争议,“如何看待粉丝为偶像打投倒奶”成为微博热搜话题。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5月4日发文称,责令爱奇艺暂停后续节目录制。《青春有你3》节目组随后致歉称,“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受到诟病的是,为扫描瓶盖内的二维码为偶像助力,粉丝大量购买赞助商奶制品后将牛奶倒掉。有网友认为,为了追星而浪费牛奶的行为应该被制止。“禁止任何浪费行为,追星不能追得连道德都丢了”“追星也应做到绿色消费“。

倒奶行为也受到媒体的痛批。

光明日报5月3日发表时评文章《大量牛奶直接倒掉,打投不能以浪费为代价》认为,反食品浪费法于4月29日通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仅仅是风尚是公德,更纳入生效的法律条文,在柔性倡议之外多了刚性的要求,违规者可能遭受法律的惩罚。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明确对这样的倾倒牛奶的行为说不,如此触目惊心的浪费必须被制止。

“在大量牛奶被倒的背后,是以浪费和挥霍为代价的吸睛牟利,是对劳动的不尊重、对法律的亵渎和蔑视。”5月4日,新华社发表评论认为,粉丝购买赞助商奶制品后,扫描瓶盖内的二维码才能为偶像助力。买得越多助力越多,喝不完又转卖不了,直接倒掉便成了最“快捷”的处理方式。其最终结果是误导、侵蚀了青年人的追求和三观,不只是把牛奶倒沟里,而是把青年人带沟里。

5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牛奶版买椟还珠令人反感,青春不该这样“有你”》指出, 去年2月发布的《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规定,“节目中不得出现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助力”。买奶“投票”或许不如“氪金”来得直接,但其性质也涉嫌“花钱买投票”。这不是制作节目应有的取向,也不是吸引流量的高明之举。

“为偶像打投倒掉大量牛奶”的现象也引发媒体对规范追星行为的讨论。多家媒体评论指出,选秀节目制作方、平台、偶像、粉丝团等都应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抵制浪费之风,共同促进追星文化的良性发展。

人民日报在评论文章中分析,网络综艺引发畸形打投,选秀链上的资方、制作方、平台、偶像、粉丝团等都有责任,但平台和制作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治理抓住主要矛盾,方能切断选秀链的畸变传递,让各个环节都奔跑在正轨上。

光明日报刊发的评论建议,商家可将投票码放在奶箱中,或印在瓶身上,这样扫码之后的牛奶还可以转卖或捐赠,或者在活动规则中限制“奶票”的助力上限等等。主办方、赞助商在商讨策划之初,应该对后续风险多一些预判,在追求利益之余,发挥一些主动性去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此外,促进饭圈亚文化的良性发展,娱乐公司和相关平台都不能置身事外,应该在规则的制定、宣传和监管上肩负起相应的责任。对于粉丝来说,也应该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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