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经记者深挖叶飞举报案关键人物蒲菲迪: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 曾多次“吞掉”下家保证金
每经记者 曾剑每经编辑 张海妮
5月13日,昔日私募冠军叶飞公开举报中源家居(603709,SH)涉嫌“杀猪盘”坐庄,引发巨大关注。但中源家居对此予以坚决否认,公司方面14日还称已向公司所在的当地警方报案。
在叶飞举报事件中,其所称的“盘方”蒲菲迪无疑是关键人物之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研究发现,蒲菲迪似乎是一个资本掮客。相关资料显示,蒲菲迪此前存在着向他人提供证券账户并出借巨额资金炒股的情况。不过,诸多“客户”与之发生了巨额的借贷纠纷,蒲菲迪已遭到多人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有法院审理认为,蒲菲迪严重妨碍证券交易秩序,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研究蒲菲迪的手法可以发现,其大多以“提供场外配资”的名义“吞掉”下家的保证金。
“盘方”蒲菲迪
根据叶飞连日来在微博的发文,围绕所谓的中源家居股票市值管理费用,蒲菲迪与叶飞有过对接。
据叶飞5月9日在微博上的发文:“中源家居的董事长曹总和董秘张总,你们好。有个事说一下,你们公司的市值管理找的盘方太不是东西,3月31日那几天通过好几个中间人找到我,给了不到定金(的)10%,让我的下家一些公募基金经理和券商资管买了你这个票,然后一直跌停,并且盘方蒲菲迪这个人赖账不付尾款。一开始说的是锁仓代持保底给保证金,盘方拉升30%以上,结果呢,不仅不是锁仓,还直接出货给我们。而且,还不付保底的保证金。然后这两个月我一直联系中间人,他们一个个都推脱不肯负责。”
在文末,叶飞还贴出了蒲菲迪的身份证照片以及其与蒲菲迪发生纠纷的口头调解协议。
按照《华夏时报》的报道,在中源家居股价连续下跌下,到4月1日,下家券商资管还没拿到尾款,叶飞也开始替下家追尾款。据称,4月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四季酒店,叶飞等同“盘方”见了面,对方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女的便是蒲菲迪。其间,叶飞同蒲菲迪发生纠纷。
不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中源家居相关人士否认公司有参与市值管理的行为,并称与所谓的“盘方”蒲菲迪没有任何接触和联系。
蒲菲迪深陷借贷纠纷
蒲菲迪何许人也?从身份证来看,蒲菲迪出生于1987年11月5日,住址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据媒体报道,蒲菲迪为莘天使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蒲菲迪的确是资本市场上的老手,但其目前深陷借贷纠纷泥潭。
今年3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发布了一份《申欣等与谭存敏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在该案中,蒲菲迪为原审被告,身份信息显示,此蒲菲迪,“女,1987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因此,此蒲菲迪无疑正是与叶飞有纠纷的蒲菲迪。
《裁定书》提到:“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同时受理蒲菲迪案六案,包括梁宏海诉蒲菲迪、金淑曼民间借贷纠纷,谭存敏诉蒲菲迪、申欣民间借贷纠纷,梁宏海诉蒲菲迪、章林民间借贷纠纷,梁宏海诉蒲菲迪、林峰民间借贷纠纷,谭存敏诉蒲菲迪、武培娟民间借贷纠纷,谭存敏诉蒲菲迪、伍建勇民间借贷纠纷。谭存敏、梁宏海与蒲菲迪签订六份借款合同,约定资产金额为5000万、8000万、6000万、5000万、9000万、6000万元(借款金额加上保证金),蒲菲迪向谭存敏提供申欣、武培娟、伍建勇名下的股票账户供炒股,蒲菲迪向梁宏海提供金淑曼、章林、林峰名下的股票账户。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均体现为股票账户内的股票金额,谭存敏向蒲菲迪支付保证金,蒲菲迪有权强制平仓卖出股票并扣留谭存敏的保证金冲抵股票亏损。”
北京二中院审理认为,谭存敏与蒲菲迪、申欣之间的借贷,具备证券市场场外配资的特征,且蒲菲迪个人没有证券业务经营资格,与谭存敏、梁宏海等签订六份“借款合同”,交易资金高达4.12亿元,案涉保证金金额巨大,严重妨碍证券交易秩序,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故应将本案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蒲菲迪的“操盘”手法曝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去年7月发布的一份一审裁定书披露了谭存敏与蒲菲迪的纠纷缘由,也曝光了蒲菲迪吸金的手法。
据谭存敏所称,2017年4月17日,蒲菲迪与其签订场外配资《借款合同》,约定谭存敏向蒲菲迪提供2000万元保证金,蒲菲迪向谭存敏提供借款6000万元,月息1.1%,蒲菲迪保证将谭存敏支付的2000万元保证金和6000万元出借款全部转到武培娟在国元证券开立的股票账号,并出借该账户给谭存敏独立操作炒股,蒲菲迪监控账户。
《借款合同》签订后,谭存敏转去保证金2000万元及利息198万元,武培娟实际划入国元证券账号的资金没有6000万元,而是划去部分资金,采取融资融券的方式,从证券公司融资使该股票账户可用资金达到8000万元。期间,蒲菲迪以避免陌生手机号登录股票账户为由,一直没有向谭存敏移交国元证券股票账号及登录密码,且谭存敏对炒股并不懂,所以该股票账户一直由蒲菲迪、武培娟控制和操作。此后,蒲菲迪告诉谭存敏该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已经全部卖出,但是账户资金去向不明。谭存敏称,蒲菲迪、武培娟一直未退还保证金,以欺骗方式共同恶意侵占其保证金2000万元和利息198万元。
如此高超的手法,蒲菲迪不可能只用一次。在梁宏海与蒲菲迪、章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按照梁宏海所称,蒲菲迪以近乎相同的手法恶意侵占了他支付的保证金1500万元,且哄骗他支付根本没能控制和使用的借款的利息108万元。
有意思的是,蒲菲迪也似乎曾经“翻过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年11月发布的一审民事裁定书提到,蒲菲迪起诉他人追讨保证金和利息。据称,蒲菲迪与被告于2017年8月签订合同,向被告借款2.56亿元。蒲菲迪向被告提供保证金6400万元。合同签订后,蒲菲迪按约陆续提供保证金6400万元。2017年11月20日,双方对证券账户进行结算,被告尚欠蒲菲迪保证金及利息共计3223万元没有归还。
除了股市上的纠纷外,蒲菲迪还曾陷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