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发布首批56幅集中出让地块,总起始价820.82亿元
5月20日晚间,上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四则《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也就是上海市第一批集中出56幅地块的详细出让公告,总起拍价达820.8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集中出让地块的数量比4月30日预告的总数多了4宗,地块将在6月18日进行竞拍。
公告显示,上海第一批集中出让地块属性涉及居住用地、商住办、科技设计用地、征收安置房、办公楼、租赁住房。其中,租赁住房地块有8宗,征收安置房有14宗,城中村改造地块6宗,涉及居住用地的有28宗。
这28宗涉住宅地块总出让面积178.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7.63万平方米,起拍总价约为699.7亿元。其中,普陀区、静安区、徐汇区的地块起拍价最高。普陀区万里社区W060701单元X101-01、X102-02、X103-01地块(237坊地块)起拍价超过99亿元,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3单元095a-02、095b-01地块起拍价近97亿元。
上海市第一批集中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也将在原有招挂复合出让、自有资金监管等土地交易规则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限价竞价规则。新竞价规则主要为,在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下,合理设定地块起始价格、中止价和最高报价。
竞价方式由原举牌竞价调整为“举牌竞价+一次书面报价”,即先进行举牌竞价,举牌竞价未达到中止价的,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举牌竞价达到中止价时,交易转入一次书面报价。一次书面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并以最接近一次书面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上海市第一批次最高报价一般限定为起始价的110%。也就是说,即使进入了书面报价阶段,企业给出的书面报价也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即溢价率不超过10%。
根据此前公布的交易规则,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或非实际控制人除外),也视为同一申请人。这也杜绝了一家企业主体使用多个“马甲”抢地的情况。
另外,2021年度第二批、第三批住宅用地计划于8-9月、10-11月集中出让公告。
以下为56幅出让地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