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陈明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陈明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明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明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