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打“骗局”,江苏发文抑制新能源汽车投资过热
电车汇消息: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公布的数据显示,江苏省的汽车产能存在严重过剩情况。2016年-2020 年,江苏省汽车整车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8%、56.7%、52.4%、39.76%、33.03%,意味着在五年时间内,汽车产能利用衰减了过半,并且33.03%的产能利用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约20个百分点,已严重偏离合理区间。
为此,江苏省发改委提出将从多个方面抑制新能源汽车投资过热。而根据电车汇了解,这是目前国内首个出台抑制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过热的省级政府文件。
资料显示,江苏省有着超过2000家汽车相关企业,汽车工业约占全省GDP的9%,可以说汽车工业对江苏省的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如今江苏省却冷静了下来,为汽车产业投资降温。从这个角度来看,江苏省已然走在了国内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里。
江苏首发文件源于两地投资重大失败
5年前,江苏如皋在得知来自美国的赛麟汽车要来当地投资之时,地方政府以为捡漏成功让全市上下相当振奋,但没想到这竟是一个高级骗术。直到2020年,赛麟汽车只造出一辆和老年代步车差不多的迈迈电动车,并且总共只卖了30多辆,这让如皋政府几十亿的投资打了水漂。
去年6月28日,央视以“拜腾烧光84亿造不出量产车”这一标题专题报道了江苏省的这一整车投资项目情况。工厂建在南京的拜腾汽车自2017年成立以来,共进行4轮融资,总金额约84亿元。这意味着,拜腾汽车烧光84亿,却未能造出一台量产车,如今濒临破产。要知道在央视公开报道之前的几个月,拜腾汽车母公司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还被列为江苏省“先进制造业”的代表性项目。
投资过热导致产能严重过剩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江苏省汽车建成产能397.15万辆,在建产能66万辆,而2020年江苏省汽车产量仅131.18万辆,汽车产量同比下降13.53%,产能利用率仅有33.03%,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产业则是有产能过剩风险最大的领域。
2020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量为10.08万辆,同比增长15.86%,占全省汽车产量的7.68%。而根据统计,江苏省签约的整车规划投资金额超千亿元,签约招商的规划产能达到了285.7万辆。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省这份《通知》还直接点名了多个新能源汽车项目,北汽新能源常州、北汽(常州)、皋开汽车、九龙汽车、北汽蓝谷麦格纳、华梓车业等6 家独立法人企业连续两年汽车产能利用率低于10%,东风汽车常州分公司、青年汽车江苏分公司、大乘汽车金坛分公司等3 家非独立法人企业连续两年汽车产能利用率低于2%。另外,2016年以来新建的苏州前途、淮安敏安、南通枫盛等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建成后产能利用率均低于5%。
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之一的动力电池,江苏同样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数据显示,目前江苏省建成产能约150GWh,这一水平已超过2020年全国装机量需求,但仍有一批在建、拟建动力电池项目,产能阶段性过剩风险将进一步凸显。
新能源汽车作为中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未来的前途必定是光明的,并且江苏省也有着一批非常成功的新能源汽车投资案例,但是目前的现状却是投资过热导致了严重的产能过剩,于是江苏省发改委及时发出了预警提醒:随着在建汽车整车产能的建成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未来“产能增加、产量下降”“两头挤压”,全省汽车产能利用水平存在继续下降风险。
杜绝企业单纯以换取当地资源为目的的投资
在新能源汽车的风口之下,“投资换市场”成为车企、尤其是造车新势力在各地布局的主要手段,它们在当地注册公司、建立工厂,以此深度绑定地方,进而获得土地、资金、订单,换取当地的销量规模。而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并未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市场空间及企业真实实力,导致后续问题频发。
针对这样的现状,江苏省发改委此次发布的《通知》提出了三条明确措施来严控新增整车产能。
第一,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对重大汽车零部件项目,要纠正地方违规备案。
第二,提高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要求新建汽车整车项目投资主体应为全国头部整车企业或国外知名汽车整车企业,同时需在省内设立整车研发中心、建立专业研发团队、形成较强正向研发能力,生产的整车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第三,严禁地方政府违规为汽车投资项目提供税收、资金、土地等优惠条件,严防财政资金损失风险。坚持汽车产业投资项目企业自主决策、使用企业自有资金。各地要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汽车产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和纠正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批零部件建整车等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核准(备案)文件建设,并有效履行投资承诺和相关责任,确保项目如期建成达产。
在风险防控层面,江苏省还将加大产能过剩企业监管力度,建立特别关注企业名单,重点关注产能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个百分点以上且闲置乘用车产能 10 万辆以上或商用车产能 2 万辆以上的企业,引导其从供给端和消费端共同发力,提高产能利用水平,或积极参与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