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在全省率先发布“三线一单”实施意见 来源:海南日报
6月10日,海口市发布《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海口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实施意见》),为我省率先完成“三线一单”成果编制并发布《实施意见》的城市,充分体现海口市建设好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表率和“省会”担当。
“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实施意见》,海口将全市国土空间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150个环境管控单元。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主要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如生态保护红线、海洋保护区与禁止开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等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64个,其中陆域59个,海域5个。
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重要产业园区、机场以及中心城区、大气扩散条件差的区域,开发利用强度较高海域,以及水动力条件较差、水质超标、生态破坏较重和存在重大风险源的海域。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66个,其中陆域56个,海域10个。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它区域,叠加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20个,其中陆域13个,海域7个。
海口市在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的基础上,对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衔接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制定秀英、龙华、琼山和美兰四区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促进各区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协调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海口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近岸海域、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