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披不及时,精测电子收深交所监管函
7月1日,深交所官网披露《关于对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监管函称,公司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显示,2019年8月5日,公司与公司及关联方IT&TCo.,LTD.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武汉精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临时资金借用协议》,公司向武汉精鸿提供不超过3,3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协议签订后三年。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公司先后向武汉精鸿提供财务资助1,350万元、3,000万元、2,9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10日,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900万元。公司未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21年6月10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