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期6个月,泸州市开展“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
据人民网,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以下简称“双公示”)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双公示”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泸州市自7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双公示”信息不合规、迟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全面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
“双公示”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影响范围广、涉及部门多、社会关注度高。按要求要做到全量录入,避免迟报、漏报、瞒报。在专项治理期间,要对照问题找差距,及时完善和弥补薄弱环节,将“双公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双公示”报送要求,泸州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区县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双公示”数据信息持续报送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双公示”信息目录,提高“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做好“双公示”信息异议处理工作,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等工作。
在全省“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期间,泸州市信用办将采取随机+定向抽查方式,不定期、分轮次对市县级有关部门“双公示”台账和实际上报数据情况进行线上、线下核查。同时,要求各市级部门、区县每日完成“双公示”上报数据总量、合规数据量、迟报数据等统计。市信用办根据相关部门数据报送情况进行每周分析,对于存在异常情况、突出问题的及时反馈整改,对连续10日未报送数据的及时跟进确认。另外,还要在每月通报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分别对报送情况较好、情况较差的区县和部门进行点名;对连续2次存在迟报、瞒报问题的区县和部门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