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证券简称:索通发展公告编号:2021-08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云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索通云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索通云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3,00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简称“债权人”)签订了《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简称“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索通云铝在该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工业园花山片区天生桥北侧
3.法定代表人:刘瑞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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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人民币3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3亿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基于该债权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高额项下实际发生的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650,58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60%,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19,019.5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7.0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58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6.65%,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19,019.5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7.09%。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2证券简称:索通发展公告编号:2021-078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2证券简称:索通发展公告编号:2021-079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2号)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郎光辉先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605,38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999,996.4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30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34,662,799.00元增加至459,268,184.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34,662,799股增加至459,268,184股。公司已于2021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发股份的登记手续。
此外,公司为提高管理及运营效率,拟由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鉴于以上变更事项,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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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2证券简称:索通发展公告编号:2021-08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1日
至2021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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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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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8月9日,9:00-11:30,14:00-17:30。
(三)登记地址
现场登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邮箱登记:[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34-2148011
3.邮箱:[email protected]
4.联系人:刘素宁
5.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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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