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所推生猪板块场外交易业务:通过挂牌方式交易生猪提货单
生猪板块场外交易业务来了。
7月3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板块场外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的公告。为更好服务生猪产业企业和期货市场投资者,促进生猪市场期现货结合,大商所将开展生猪板块场外交易业务(以下简称“生猪场外交易”)。
据《管理办法》的定义,生猪板块场外交易,是指持有人通过挂牌方式交易生猪提货单的业务。生猪提货单(以下简称“提货单”),是指由有权签发提货单的生猪板块场外交易会员为本单位或其他生猪板块场外交易参与者签发的可以用于生猪实物提货的凭证。
《管理办法》明确了生猪场外客户应当满足的条件,包括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生猪现货交易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期货交易账户及生猪期货交易记录;能够开具生猪增值税发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条件等。
生猪场外交易提货单的主要条款包括标的、平均体重范围、交货地、签发人、数量、提货申请日、提货方式、检疫合格证明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溢短结算条款、升扣价结算条款、逾期提货处置条款等专用、通用条款。签发人填写提货单信息并签发提货单。
在交易方式方面,《管理办法》明确,生猪场外交易采用挂牌交易等方式,挂牌交易外的其他交易方式由交易所另行公告。挂牌交易分为卖方挂牌交易、协商挂牌交易和买方挂牌交易三种方式。
其中,卖方挂牌交易是指卖方在规定的交易时间,以挂牌方式发出提货单卖出信息,买方摘牌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和提货单交收的交易方式。
协商挂牌交易是指卖方在规定的交易时间,以挂牌方式向特定买方发出提货单卖出信息,买方摘牌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和提货单交收的交易方式。
买方挂牌交易是指买方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发出买入提货单需求信息,卖方以挂牌方式响应,买方在已响应的卖方挂牌中选择进行摘牌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和提货单交收的交易方式。
挂牌交易采用全款或订金两种模式,由卖方在挂牌时确定。具体来看,全款模式的买方在摘牌时应付清全额货款。订金模式的买方在摘牌时仅支付订金,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全额货款,订金比例由卖方在挂牌时确定。
报价方面,生猪场外交易的报价为含增值税价格,报价单位为元/吨,报价的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
交易时间方面,《管理办法》规定,生猪场外交易的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具体交易时间安排由交易所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