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泰人寿股东大变阵!第一、三、四大股东清仓退出,另有重要股东筹划转让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记者 | 曾令俊
悄然间,信泰人寿几乎完成了一场股东“大换血”。
近日,信泰人寿公布的《2021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股权结构已经发生变化,引入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新股东,而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升物流有限公司、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老股东退出。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是信泰人寿的重要股东,截止到一季度末,持有47.12%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浙江华升物流有限公司、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则分别是该司的第三、第四大股东,分别持有14.9%、7.38%的股份。
除此之外,界面新闻记者还从消息人士处获悉,该行的另一个重要股东也在筹划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目前正积极寻找资方。
信泰人寿表示,已于2021年二季度完成股权变更相关审核及备案流程,股权变更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进行,新引入的股东在资金实力、资质要求等各个方面经过了银保监会的严格审查,均符合监管要求。
截止到目前,该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9%;北京九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9.8%、14.9%、10%。
上半年,信泰人寿保险业务收入282.33亿元,同比增56.69%;净利润0.82亿元,同比增43.86%,其核心偿付能力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55.24%,较2020年同期上升了23.23个百分点,逐步摆脱之前经营困境。
公开信息显示,信泰人寿由浙江省政府牵头筹建的中和人寿与北京的平泰人寿整合而来,2007年,原保监会批准信泰人寿正式成立,总部设于浙江杭州。
2013年,信泰人寿曾饱受偿付能力不足的困扰。2013年4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14.75亿元,最低资本为7.9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
因不符合监管要求,2013年底至2014年3月,原保监会先后向信泰人寿下发三道监管函,包括暂停新设分支机构、暂停新的不动产投资和暂停新业务。
而在2015年至2016年,信泰人寿先后获得4次增资,其注册资本增至50亿元,增资完成后,到2016年底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92.72%。
利润方面,信泰人寿2018年以前几乎处于连续亏损状态。进入2018年,信泰人寿扭亏转盈,净利润为0.37亿元,2019年、2020年盈利进一步扩大,分别为0.75亿元、1.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