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8月16日起海南受理第二批QDLP试点申请材料
8月13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将于2021年8月16日开始受理海南省第二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7:30,有意愿者于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贸金融发展处。
各企业需按照《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各申请企业可额外准备一份介绍材料,介绍拟设立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监管机构颁发的金融牌照的持有情况、在权威榜单中的排名情况、资金管理规模、在其他试点城市开展QDLP业务情况、在非金融行业(如芯片制造、生物医药、智能机器人等)排名情况等(可参考附表),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