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各区将于三年内编制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
中新网北京8月26日电(徐婧)9月1日起,《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记者在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条例》规定,北京市各建成区尚未编制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应当在《条例》实施后三年内完成编制工作;尚未制定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编制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二级巡视员谢国民介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正在推动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编制。他谈到,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直接依据。根据《条例》规定,建成区尚未编制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应当在条例实施后三年内完成编制工作;尚未制定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目前,北京市城管委已向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重点站区管委会安排部署了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编制工作。北京各区、各地区将组织编制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进一步健全户外广告设施规划体系,实现设施设置有规可循,在三年内实现建成区街区规划全覆盖。
建设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谢国民介绍,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北京市城管委建设了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他谈到,平台对设施规划、设施设置、巡查维护、安全管理、违规治理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实现市、区、街乡三级信息共享联动。通过该信息平台,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的设置人可以方便地查询规划、规范,上传设置方案,属地管理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掌握设置信息,提前服务,指导企业、商家依法合规设置设施,既落实了属地的监管责任,又进一步简化优化了设置流程,为企业、商家提供便利。
目前,该平台正在调试运行,将随着《条例》正式实施上线运行。
修订相关配套制度规范
根据《条例》制度规定,目前北京市城管委正在开展对《车身标识设置规范》《电子显示装置设置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规范(试行)》等10余项相关配套制度、标准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未来将形成以《条例》为核心,配套标准规范健全的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制度体系。
据悉,北京市城管委已开展对相关中央单位、市区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的法规培训,印发了《条例》单行本,正在编制便民问答宣传手册,还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官方微信、户外电子屏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法规内容的知晓度。
谢国民表示,《条例》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社会单位、全体市民也要遵守法规中的各项规定,共同营造空间协调、视觉清朗、规范有序、整洁优美、品质高端的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