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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粮大县种子乱象调查:李鬼挤掉“李逵”,乱了市场坑了农民

时间:2021-09-09 09:47:03 | 来源:国际金融报

原标题:产粮大县种子乱象调查:李鬼挤掉“李逵”,乱了市场坑了农民 来源:经济参考报

【调查】

种子被称为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秋种将至,《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皖北地区一些产粮大县采访了解到,由于种子市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仍存“盲点”,即重视生产经营环节、忽视终端使用环节,同时受限于难以入户调查、“被动接受投诉再调查”、证据缺失难以追溯等,这些县频现包装袋上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名称、无国家审批文号的“三无”小麦种子,被老百姓称作“白皮袋”种子。

乱了市场、伤了科研、坑了农民……部分种粮农民、种子经销商、专家人士反映,这些“白皮袋”种子带来多重危害,不仅扰乱市场正常秩序,滋生正规包装种子被“问题种子”挤掉的怪象,而且无视种业知识产权,损伤种业企业和科研机构育种研发积极性。由于大量“问题种子”来路不明,一些种粮农民担心粮食减产,由此带来的粮食生产风险激增,威胁农业生产安全。

“我们也知道这不是正规种子,但卖得便宜啊”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走访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市灵璧县等粮食主产区发现,不少农民家里堆放着五颜六色的“白皮袋”种子,皆属于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名称、无国家审批文号的“三无”种子。

在怀远县包集镇、灵璧县杨疃镇等地,多位农民购买了“白皮袋”种子,并说这已不算什么秘密了,“我们也知道这不是正规种子,但卖得便宜啊。”9月3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灵璧县一位种粮大户家里看到,白色、红色、蓝色三种颜色的“白皮袋”种子整齐地堆放着。“我今年种了230多亩地,买了1万多斤种子,销售方说这是郑麦136和徐麦35两个品种,价格是2.4元/斤,而正规包装种子价格是3.1元/斤。”这位种粮大户说,这些种子从外地一个农场购买,他和周边村民共买了5万多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没有收据。”

对此,灵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裴强表示,按照我国种子法第49条的规定,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属于假种子。“白皮袋”种子没有标签,就是假种子。一旦出现问题,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种“白皮袋”种子不仅“见怪不怪”,价格便宜没有收据,而且在一些地方“明目张胆”销售,有的据称已经占据市场“半壁江山”。在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怀远县双桥集镇等地,不少农民购买了“白皮袋”种子,说此类种子很畅销,比正规包装种子好卖些,有的村庄动辄购买成千上万斤。

9月1日,怀远县一位农民指着购买的“白皮袋”种子说,前段时间,他和几位村民一起去外地种子经销商处购进4000斤左右“白皮袋”种子,每斤比市场价低约1元,经销商说是啥品牌种子就是啥品牌种子,“我们老百姓也不懂真假。”

“我就搞不懂了,这么明显的冒牌货,咋就管不住呢?”作为皖北一个产粮大县畅销小麦品种的销售总代理,崔先生现在最头疼的就是“白皮袋”种子打着该品种的旗号对外销售。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几年该品种销量逐渐上升,去年全县销售70多万斤,今年已经销售150多万斤。令人气愤的是,去年“白皮袋”种子不超过10万斤,而今年与正规包装种子销售量差不多,已经占据市场的“半壁江山”。

乱了市场、伤了科研、坑了农民

当《经济参考报》记者问及“白皮袋”种子从哪里购买时,多位农民要么不愿回答,要么说没有留联系电话,无法提供销售源头。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文华等表示,有的流动商贩走街串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的农民经熟人介绍联系外地经销商,完成跨区域买种。

有的农资市场经销商也公开参与售卖。宿州市光彩城大市场是农业农村部定点农资市场。《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该市场采访时发现,有的种子经销商说仓库里有“白皮袋”种子,有的则表示可以联系买到这种种子。一位经销商的店面里放着几袋“白皮袋”种子,她介绍说,正规包装种子卖2.6元/斤左右,而“白皮袋”种子1.8元/斤,这种种子来自周边基地。

“问题种子”并非个案。今年以来,宿州市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春风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围绕种子、化肥、农药等重点产品,聚力打击各类“三无”农资交易。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宿州市共立案查处包括种子在内的违法案件145起。

乱了市场,是“白皮袋”种子带来的一大危害。据受访者反映,这类种子“横行”乡村,劣币驱逐良币,滋生正规种子被“三无”种子挤出怪象。灵璧县一家农资经营店负责人无奈地说,以华成865品种为例,由于在当地很畅销,一斤便宜0.5元的“白皮袋”种子大都以该品种之名对外销售,往年该品种能销售五六万斤,今年只卖了2万斤,部分市场销量被“白皮袋”种子挤掉了。

伤了科研,“白皮袋”种子的生产者无视种业知识产权,损伤种业企业和科研机构育种研发积极性。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认为,“白皮袋”种子在乡村大量存在,是一种极其不良的现象,不需要拥有知识产权就可以模仿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品质也没有保障。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我国种业发展不可能走远,“因为你的原创得不到尊重和保护,必然会损伤原创者的积极性。”

坑了农民,也是“问题种子”带来的危害。怀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小山说,不少“白皮袋”种子来路不明,一旦出现事故,容易给农民造成减产损失,农民也很难维权。若售种范围较广,粮食生产风险就会增大。

乡村频现“三无”种子,监管部门发现难查处难

既然“白皮袋”种子危及农民、种子经销商、研发生产单位等多方利益,监管部门为何没能将其扫灭呢?一些监管部门、执法部门的干部表示,“没有接到这方面的举报”“此前没有发现”。

一方面,乡村频现“问题种子”,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却“蒙在鼓里”,问题出在哪里呢?多位监管部门干部认为,当前,种子市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仍存“盲点”。种子市场监管涉及生产、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生产、经营环节被纳入监管范畴,但使用环节尚未纳入监管范畴,存在监管“真空”地带,而大量“白皮袋”种子的产销者正是钻了这个空子。

“心有余而力不足。”裴强、郭文华等表示,监管部门主要对生产经营主体——种子经销商等进行监管,而难以对终端使用者——用种农民进行监管。有的农民图便宜,绕开正规渠道经销商从外地直接购买“白皮袋”种子,如果没有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往往“爱莫能及”,这也导致相关违法行为“发现难”。

查处难,既在于难以入户调查,也在于“被动接受投诉再调查”。《经济参考报》记者就走访中看到的“白皮袋”种子采访地方监管部门时,他们均说不知道有这种情况,并表示若接到投诉举报,会及时调查处理。一位执法干部坦承,我们开展检查的时候,主要是针对农资经营户,无权到农户家里开展调查,因其不属于监管对象。到农户家里开展检查超出监管范围了,如果发现买卖“白皮袋”种子行为,需要请农户配合。

由于都是点对点联系,容易出现证据缺失,导致监管部门往往难以追溯“白皮袋”种子源头,违法行为难以“断根”。灵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智广等表示,外地流动商贩向当地农民推销“白皮袋”种子,若减产农民投诉,但受限于没有完整的票据信息,证据不好收集,监管部门无法溯源。

【监管】

全链条监管让“三无”种子无处藏身

《经济参考报》记者最近在皖北地区多个产粮大县采访,多位种粮农民和种子经销商反映,当地屡现被老百姓称作“白皮袋”种子(包装袋上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名称、无国家审批文号的“三无”小麦种子)不仅扰乱市场正常秩序,无视种业知识产权,损伤种业企业和科研机构育种研发积极性,而且部分种子来路不明,由此带来的粮食生产风险激增,威胁农业生产安全。

针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中发现的问题,一些地方迅即开展整治行动,加大立案查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安徽省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种子经营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持在突出抓好各类合法种子经营门店监管的同时,重点打击城乡接合部、农资集散地、农村集镇等各类市场经营“三无”种子的违法行为。同时,对各类销售“三无”种子和各类下乡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切实让坑农违法者无生存空间。此外,宿州市还注重组织利用各类媒体、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种子法》《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普通群众等生产主体的识假辨假能力和权益保护意识,自觉购买正规渠道经营的合法种子,拒绝各类违法经营的“三无”种子。

对于“白皮袋”种子等“问题种子”频现乡村一事,受访人士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类问题并非只在皖北存在,在国内一些粮食主产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地特别是产粮大县要高度警惕“白皮袋”种子给农资市场和粮食生产带来的叠加影响,重拳出击整治种业市场怪象。

为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坚决堵住“盲点”,消除粮食生产的潜在隐忧,变被动为主动,当务之急是开展“白皮袋”种子“断根”行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小山和多位种子经销商表示,要彻底整治局部地区点多面广的“白皮袋”种子买卖行为,就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变“被动接受投诉再调查”为“主动下沉乡村重击怪象”,顺藤摸瓜找出种业市场怪象的源头,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将典型案例公之于众,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加强部门联动,让全链条、全流程监管“长牙齿”。受访的多位执法干部认为,应全面排查梳理“白皮袋”种子暴露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盲点”和漏洞,坚持露头就打、循线深挖、彻查到底,实现精准打击。各地要形成横向跨多部门、纵向跨区域的联动机制,避免单打独斗,持续形成强力震慑。与此同时,坚持集中专项整治与常态严格执法监管相结合,始终保持对各类种子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种子市场秩序规范、经营环境不断优化。

完善法律法规,让行政执法“不再模糊”。我国种子法第37条规定,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此,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文华表示,执法部门难以界定种子究竟是自繁自用剩余的,还是在经营销售的,给实际执法带来了难度,建议修改明确、细化相关规定,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综合施策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裴强建议,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有形之手的重要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购买、使用“白皮袋”种子行为,扎紧篱笆,不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制定投诉举报奖励政策,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原创者有尊严,严肃追究侵权者责任,尽快补齐种业振兴短板,确保我国种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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