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亚启动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个人车辆备案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日前,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三亚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解决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个人车辆备案问题。根据通告,2021年4月1日前已在三亚从事租赁经营服务活动的,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营运类指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的企业,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不再受理。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和车辆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维护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近期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个人车辆备案启动,其中2021年4月1日前已开展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活动的且未注册公司的个人车辆,拟在三亚从事租赁经营活动的,按以下流程操作:向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根据法人及股东名下车辆办理备案流程进行办理。
2021年4月1日前已开展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及股东名下车辆,拟从事租赁业务,按以下流程申请备案:向三亚市交通运输局递交材料,申请营运类指标文件;向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递交材料,申请办理车辆过户及性质变更;向三亚市交通运输局递交材料,申请完成企业及车辆备案。之前在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营运类指标已经提供过的材料,可不再重复提供。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将小微型载客汽车使用性质由“非运营”变更为“租赁”或登记为“租赁”后,车辆将不产生更新资格,将无法继续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