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看 | 河北省开展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整治行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记者 | 司林威
9月14日,河北省网信办在其官方微信号发布公告,联合有关部门对河北省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了整治。
公告显示:日前,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河北分中心等部门针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巨大,与我国“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背道而驰。其兑换、交易对我国金融秩序干扰性强,金融风险隐患大,且多与黑灰产相关;其泛滥、蔓延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威胁国家安全。
整治行动要求,9月30日前,省内有关机构要认真核查、检视在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安全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严防利用系统算力从事虚拟货币非法挖矿,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相关研究必须与学科建设相匹配,并在满足科研、教学条件下尽量缩减系统建设规模。系统建设前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网信部门备案。市级网信部门将备案信息及时提交省网信办。未经备案不得开展相关系统建设。已经建成系统的,于9月30日前完成备案。
整治行动提出,各级网信、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舆情、举报信息收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处置。从10月份起,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将监测、处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发现利用信息系统算力进行非法挖矿的行为,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责任;涉事信息系统整改完成前,停止互联网接入;进行违法交易的,严格依法论处。
不仅河北,此前甘肃省刚刚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检查行动。
9月9日,甘肃能检办、工信厅、发改委一行人员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专项检查行动。对兰州新区内多家大数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厂区环境、用电设备等进行重点摸排。
专项检查组与被检查企业现场座谈国家在严禁虚拟货币等活动上的工作方针和坚定态度,相关企业现场签订了《杜绝从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经营活动承诺书》,承诺不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交易等活动。
自5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提及“打击比特币挖矿及交易”以来,内蒙古、四川、新疆、青海、云南等地都相继开展了虚拟货币挖矿及交易活动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