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护好1.9亿个人投资者①丨“伪市值管理”迎来强监管 来源:马春阳/经济日报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已突破1.9亿,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比达97%,投资者保护工作牵系着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中国证监会提出,要让投资者共享资本市场改革红利,要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让广大投资者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中更有获得感。请看本报推出的系列报道——
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证监会会同公安机关查获多起操纵市场重大案件。目前,相关人员涉嫌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案取得重大进展。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曾在微博爆料、举报他人市场操纵,自诩为打击股市违法犯罪“英雄”的叶飞涉案其中,并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今年以来,证监会屡次强调,将继续坚持“零容忍”工作方针,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作为资本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一步,证监会将巩固和完善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严厉打击虚假信息披露及财务造假、以市值管理之名实施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犯罪活动。
三起操纵市场案调查有进展
据高莉介绍,今年以来,证监会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为平台,以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依法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近期,继查实史某等人操纵中源家居、利通电子股票价格案后,证监会与公安机关依托线索联合研判机制,结合交易所监控发现情况,依法启动对一批恶性操纵市场案件的联合调查工作,并作为2021年证监会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案件,集中调配力量,强化执法协作,加快案件突破。目前,相关人员涉嫌操纵南岭民爆等案取得重大进展。
经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刘某烨团伙以股票配资、委托理财等方式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涉嫌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南岭民爆股票,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叶某在明知刘某烨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票价格的情况下,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及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并牟取非法利益。
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调查还发现,个别机构从业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与操纵团伙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
“鉴于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我会依法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近日,证监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一举将3起操纵市场案件的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捕归案。”高莉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涉嫌犯罪人员中的叶某正是在5月份爆料中源家居涉嫌操纵股价的叶飞。今年5月13日,叶飞公开爆料A股上市公司中源家居以“市值管理”的名义找到盘方,他作为中间人撮合机构接盘,但事后盘方赖账的行为。在曝光相关证据的同时,他还点名了利通电子等多家公司。
5月16日,证监会启动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中源家居、利通电子等股票价格案的调查程序;7月23日,证监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案件的最新进展。
彼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已一举将位于广东、北京、河北等地的多名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捕归案,相关侦办工作已全面展开。
明确市值管理与市场操纵边界
如今,随着举报多家上市公司涉嫌操纵股价的“功臣”叶飞被捕,处于灰色地带的“伪市值管理”再次引发市场关注,同时也迎来了更加严格的监管。
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之实,借“伪市值管理”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是证监会长期以来严厉打击的重点,因其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严重干扰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上市公司质量提高。
证监会表示,市场各方应当对市值管理形成正确认识,依法合规的市值管理与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之间存在清晰的边界和本质的区别。正确把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边界,应当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三条红线”包括:一是严禁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控制信息披露节奏,不得选择性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二是严禁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三公”秩序;三是严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包括:一是主体适格。市值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依法准许的适格主体,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其他主体不得以自身名义实施市值管理。二是账户实名。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账户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依法准许的其他主体的实名账户。三是披露充分。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操控信息,不得有抽屉协议。
与此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了《远离伪市值管理倡议书》,向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出九点倡议,包括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加强文化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等内容。
对于如何进一步打击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郭瑞明表示,将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监控、高效率查办、多部门协作、立体式追责的综合执法体系,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方面,坚持‘零容忍’方针,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账户联动、异常交易,重拳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执法威慑。另一方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有效性,积极为上市公司创造有利于长期价值提升的政策环境。”郭瑞明补充道。
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上述3起案件是证监会与公安机关合力查获的有组织实施操纵市场违法犯罪案件,反映了操纵团伙与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等相互勾结的灰黑利益链条,是近年来证监会‘零容忍’打击的重点违法类型。”高莉此前在发布会上表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表示,操纵市场行为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期,证监会“零容忍”打击多起操纵市场重大案件被查获,释放出对此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强监管信号,将有利于防范、化解相关金融风险,净化市场生态。
近年来,监管层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7月9日,证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9日,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启动操纵市场案件调查90起、内幕交易160起,合计占同期新增案件的52%;作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案件行政处罚176件,罚没金额累计超过50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市场犯罪案件线索41起、内幕交易123起,合计占移送案件总数的76%,移送犯罪嫌疑人330名。
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揭牌成立,进一步推动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执法司法水平,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增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合力,再次释放了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贯彻《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认真落实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合力,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虚假信息披露及财务造假、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之实等恶性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全覆盖监控、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有力督促市场各方崇信守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