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联大2758号决议已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台湾是中国的一个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自然包括代表台湾在内。
10月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的日子,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表决由阿尔巴尼亚等23个国家提出的要求“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代表权”提案,该提案以多数赞同获得通过,并随即成为联合国大会的正式决议,即2758号决议。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投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
然而面对无可否认的事实,“台独”势力与一些西方政客却再一次重弹老调,针对2758号决议发难。据外媒报道,华盛顿智库“德国马歇尔基金会”亚洲计划主任葛来仪21日举办线上活动,美国务院负责亚太事务的副助理国务卿沃特斯在会上声称,“台湾频频被排除在联合国活动外,就是因为中国错误使用2758号决议。”而台外事部门发言人欧江安则在同日与其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没有一天统治过台湾,自然无权在国际上代表台湾人民。”
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王英津教授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从从法理、历史与现实的层面对美台政客的言辞予以驳斥,以下是采访实录:
环球时报:蔡英文当局声称,联大第2758号决议“既未解决台湾及台湾人民在联合国体系代表权的问题,也未处理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这种说法错在哪里?
蔡英文资料图王英津:联大2758号决议的全文分上下两段,上半段为:“联合国大会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下半段为:“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联大2758号决议已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台湾是中国的一个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自然包括代表台湾在内。
首先,从法理上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民国的政府继承包含着对台湾代表权的继承。1945年战败后,日本依照《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和要求,将台湾归还了中国。由于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中央政府,故由其代表中国从日本手中接管了台湾,自此台湾回归中国。次年,“中华民国宪法”在南京制定,10余名来自台湾的“国大代表”参与了“制宪”及尔后的“行宪”,台湾在宪法上成为中华民国固有疆域的一部分。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宣告其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从国际法角度看,这一重大事件引发的继承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新政权取代旧政权的政府继承,而非一个国家取代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家继承。从主体性上看,中国依然只有一个,它所发生的变化只是中国内部中央政权的更迭,并没有从中国分离出一个新的国家。中国作为单一国际法主体的性质没有改变,其主权和领土疆域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民国的政府继承,自然包含着对作为中华民国固有疆域一部分之台湾的继承。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虽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了中华民国政府,并有效地控制中国绝大部分地区后,就在法理上继承了“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行使中国代表权的资格,但由于当时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国家的阻挠,这一继承关系直至1971年10月2758号决议通过后才在事实上得以实现。
其次,从联合国立场看,始终坚持台湾的代表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长期以来,联合国一直坚持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处理涉台事务,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联大2758号决议通过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等联合国所属机构随后也通过内容类似的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所属机构的合法席位。此后,联合国多次重申并切实遵照2758号决议处理涉台事务。比如,世卫大会1972年通过25.1号决议,重申2758号决议,确认中国在世卫组织的代表权问题。事实表明,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以实际行动遵循2758号决议,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台湾的代表权。需要指出的是,虽然2758号决议解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的中国代表权问题,并未涉及解决联合国系统之外(如其他国际组织和外交领域)的中国代表权问题。但联合国毕竟是全世界最重要、最具影响的主权国家间的组织,故其作出的决议对其他国际组织和主权国家仍具有类似“判例法”的效力,发挥着不可低估的示范作用。
再次,从两岸博弈过程看,不存在独立于中国之外的“台湾代表权”。自1949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至1971年联大通过2758号决议的22年间,两岸隔海对峙,双方均坚持己方政权为代表全中国的合法政权。说到底,两岸关于中国代表权的纷争是哪一方有资格在联合国里代表中国行使主权的政权之争,其本身就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体现。无论由哪一方来行使中国主权或代表权,均不会改变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的事实。
第四,从国际社会主流认知看,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目前,世界上已有180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主要大国和国际组织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表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全中国已获得广泛的国际认同。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同台湾只能保持非官方的关系。
环球时报:台湾外事部门负责人吴钊燮曾说,当时的决议文“甚至连台湾都没有提到”,所以美台政客以此为依据称决议文被中国和联合国“滥用”,是这样吗?
吴钊燮 资料图王英津:联大2758号决议没有提及“台湾”的文字,恰恰表明台湾的代表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该决议不仅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还将“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联大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里行使中国代表权的资格,此中国自然是包括台湾地区在内的整个中国。中国代表权问题与台湾代表权问题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里行使中国代表权问题,也就连带着解决了其在联合国里行使台湾代表权问题。
至于联大2758号决议“未提及台湾、没有论及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联大2758号决议之前,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已是主流国际社会共识,加之该决议解决的是“代表权之争问题”,而不是“增加联合国席位问题”,故在联大2758号决议中无须提及台湾,就如同联大2758号决议中无须提及广东或福建等地区是一样的。所以,“台独”势力所谓“联大2758号决议没有提及台湾”的论调是搞文字游戏。
环球时报:台湾外事部门发言人欧江安日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没有一天统治过台湾,自然无权在国际上代表台湾人民。”这种说法是否符合事实?
王英津:从国际社会处理涉台事务的实践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行使着台湾的代表权。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中央政府。这些国家在承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只同台湾进行非官方和民间性的交往。在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方面,国际组织通常会就是否允许台湾参与,以及参与的资格、身份、名义等问题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协商,并征得其同意。譬如,台湾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奥运会、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都是在这些国际组织事先征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台湾以适当名义(例如,“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中国台湾”“中国台北”等)参与。因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台湾参与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有决定权的。这种决定权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台湾行使主权的表现,也是国际社会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台湾行使主权的表现。从这个角度讲,台湾当局所谓的“中共从未有一天对台湾行使过主权”的说辞并不符合事实。
从两岸关系的法理上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成了对中华民国的政府继承,台湾当局没有任何资格再对台湾地区行使有效管辖权。但从现实角度看,由于两岸隔海对峙,台湾当局并未实际履行“法理义务”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交还”它已无权继续行使的部分对台主权行使权。相反,台湾当局仍以先前“中华民国”的名义一直对台湾领土行使着实际的管辖权,从而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无法对台湾地区行使实际有效的管辖和治理。这样,就在台湾地区的管辖权问题上造成了法理上的行使者与事实上的行使者不能同一的现象,即法理上应该行使台湾管辖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却在事实上无法行使台湾的管辖权,而法理上不应该行使台湾管辖权的主体(台湾当局)却在事实上行使着台湾的管辖权,这对台湾领土主权法理拥有者(尤其是大陆人民)之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所以两岸才必须要统一。从这一意义上说,统一就是要结束两岸之间的被动分离状态,以更好地维护中国的主权。
环球时报:近一段时期,蔡英文当局极力歪曲联大2758号决议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王英津:“台独”势力歪曲联大2758号决议,谎称联大2758号决议只解决了中国代表权问题,而没有解决台湾代表权问题,旨在论证“台湾地位未定”,进而论证“台湾是独立主权国家”,进而为台湾参与联合国及其下属国际组织提供理论铺垫和法理支撑。他们的论证逻辑是:联大2758号决议解决的是中国代表权问题,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中华民国政府”两者之间的代表权之争,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那是它们两者之间的事情,这与台湾没有关联,因为台湾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属于“中华民国”,所以中国代表权问题的解决并不等于台湾代表权问题的解决。为了给自己的论述提供法理支撑,他们还从1952年的《旧金山和约》中寻找依据,以支撑“台湾地位未定论”。我认为,不论“台独”分裂势力和国际反华势力如何歪曲联大2758号决议,它们的最终图谋绝不会得逞。
环球时报:目前,除“台独”势力外,美国反华政客也在鼓吹所谓“联大2758号决议没有解决台湾代表权问题”的论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年的今天,美国反华政客为什么再次宣扬这一论调?
王英津:长期以来,尽管美国有时在一个中国政策问题上出现倒退,但总体上仍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处理涉台事务,这表明,他们清晰地了解联大2758号决议所解决的问题及效力范围。当下美国个别政客学者之所以唱和“台独”势力、歪曲联大2758号决议,主要出于对华战略竞争而打“台湾牌”的需要。他们为了支持台湾参与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及其活动,就去寻找一些“法理依据”。而在现有框架内无法找到有效依据的情况下,就开始歪曲联大2758号决议,声称“该决议没有解决台湾代表权问题”。在他们看来,只有将联大2758号决议歪曲了,才能使他们支持台湾参与某些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美国政客的这些说辞,无疑是在为“台独”势力撑腰打气,通过支持“台独”势力参与国际组织的诉求,进一步拉近美台关系,使台湾更加“亲近美国”,从而更好地为美国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