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公司27楼会议室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葛昶、于学会、肖伟、陈守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大连营业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辽宁省大连市设立一家期货营业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本次设立期货营业部的具体方案,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递交新设期货营业部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