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今日揭牌成立
1月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将主要审理除金融机构外,企业住所地位于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相关执行转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
同时,《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已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贯彻实施《若干规定》,上海法院从管辖调整、机构设置、制度配套、技术支持等多方面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据上海高院副院长吴金水介绍,《若干规定》聚焦当前破产实践中面临的瓶颈难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制度安排,为确保新制度的可操作性,上海高院已开始落实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机制安排,如修订《关于简化程序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引》,将《若干规定》中有关小型企业适用简易程序的量化标准,以及简易重整程序中可以简化程序的具体内容纳入其中,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的办理效率;启动本市破产管理人扩容和分级工作,扩容后,破产管理人的数量将大幅增加,还将允许外省市优秀管理人以及自然人管理人参与本市破产案件,为充实办理破产的管理人工作力量提供保证。
浦东新区作为《若干规定》实施的主战场,承担着率先探索更加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的重任。
上海浦东法院代理院长朱丹表示,为确保破产审判工作顺利开局,上海浦东法院专门成立了破产审判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从人员、场所、机制等方面扎实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上海浦东法院将尽快形成破产审判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模式”,为浦东新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国破产审判制度的改革发展完善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