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 海 凝
移动互联网时代,成了人们的必备工具。首次下载使用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是常规操作。这些协议动辄上万字甚至数万字,长度堪比一篇论文,相关调查显示,近80%的用户很少或从未阅读。复杂的协议文字中藏有哪些“坑”?近日,新华社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契约精神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用户协议是运营者与用户之间的契约。这种契约只有内容规范合法、双方严格遵守,才是对契约精神最好的践行。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很多用户协议不仅“长篇大论”,使用户无法在较短时间内读完或者读懂,而且部分协议藏有不少“坑”,如不同意则不能用、一次同意即次次同意、个人信息转送第三方等。
从理论上讲,协议越详细越全面,双方的权利义务就越明晰。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对于在狭小屏幕上呈现的数万字用户协议,绝大部分用户基本没耐心全部阅读。当大部分用户都不阅读用户协议时,也意味着这种协议对用户来说形同虚设,但这却给了运营者“挖坑”的机会,如通过协议中的一揽子授权条款获取用户隐私信息后进行精准营销、融资圈钱等。从某种程度来说,这种用户协议堪称“坑人”协议,明显违反契约精神,侵犯了用户选择权、隐私权等权益,涉嫌触犯相关法律规定。
对此,既要采取有效办法提高用户对用户协议的阅读率、知晓率、理解率,也要尽快填平这类用户协议中的各种“坑”,以规范运营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前有多位专家呼吁采用清单制,简洁明了地列出用户需要了解的内容,以降低用户阅读门槛,笔者认为,这是提升用户协议阅读率的良方。运营者可以在完整版用户协议的基础上,在显眼位置以“划重点”的方式列出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关键内容,以更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针对用户协议中的各种“坑”,有关部门要通过抽查、监测等方式,对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协议条款要求运营者进行彻底整改。同时,有必要制定用户协议范本,供行业参考。此外,消协组织可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对利用用户协议坑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运营者提起诉讼,以此形成对行业乱象的有力震慑。
在我们这个处处讲究契约及契约精神的时代,对于关乎用户切身利益的用户协议,也要让其早日回归契约精神——协议内容合乎规范,才能谈得上落实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