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难题,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是知识产权权利变动与演化的过程,严格意义上讲,包括 “知识产权转移”和 “知识产权转化”两个部分。知识产权转移是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动,知识产权转化是将知识产权不断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的过程。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全链条”本质上是知识产权价值链,知识产权价值始于其创造,并在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得以实现,这个价值链的主要形态为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生态位构成的知识产权生态链。“全链条”中的各环节均有自己的共生关系,并分别构成生态圈,链圈式集成构成了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基础。
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显然处于该生态系统中的“运用”生态位,其必然存在于各环节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之中。要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须构建知识产权各环节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的生态体系。
创造是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起点,高质量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前提是拥有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目前,我国转移转化质量和效率比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可转移转化的高价值知识产权。
笔者认为,要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转移转化,需要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审视和回归知识产权创造的主要目的,让知识产权创造回归其本源,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建立专利代理质量监督制度和代理责任追究制度;严把审查授权关、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培养高水平、国际化、经验丰富的审查员队伍,建立和完善各类知识产权全流程审查、登记质量管控机制;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标准,健全知识产权质量的监测反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的质量监管。
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还需要有良好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要通过多手段保护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的建立,进而形成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新秩序。
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必须回应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带来的挑战,加强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中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和国家安全领域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应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制。完善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机制的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审理机制,完善证据规则和技术事实查明制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布局,同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制度建设。还应完善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机制。建立不同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以及定期会商等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确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促进审查授权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有机统一,实现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同时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推动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提高权利人的维权效率。
要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率,需要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市场化运作的转移转化平台,探索市场机制下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聚焦产业,锚定企业需求,并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推进市场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探索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商业化运营模式,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本质上应该是流通领域的商业行为,因此需要采取商业化的运营模式。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投融资、托管以及资产评估等都应当按市场规律商业化进行。
要夯实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基础,需要推进规范化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生态体系的基础,会触及到知识产权生态链的每个生态位。规范化知识产权管理的核心是标准和合规。既要在创新基础上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开展具有行业和专业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打下基础,也要在开放基础上实施知识产权合规管理,避免因不合规的知识产权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
要保障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需要建设高质量服务体系。高效率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需要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来支撑,其往往涉及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信息和商用化等。要培养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人才,组建涵盖法律、金融、管理、市场、技术、评估等领域的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团队。要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要提高知识产权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例如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在传统评估模式上,探索以知识产权、技术、商业、司法、信用等大数据为基础的知识产权综合评估,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在知识产权投融资方面,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在版权服务方面,完善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强化作品资产评估、登记认证、质押融资等服务能力。(文字: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研究生院院长 苏平 插图:李翔越 赵偲懿 新媒体制图:王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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