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科技部获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要求,科技部、财政部研究制定《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并委托第三方根据《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对各地方进行评估。
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对评估结果作了复核,拟推荐浙江、山东、湖北、江苏、安徽作为2021年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省份。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2日。
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21年12月份就印发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督查激励。
其中,在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时给予一定奖励,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创新驱动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达2.79万亿元,同比增长14.2%,研发投入强度增长到2.44%,国家创新能力综合排名上升至世界第12位。
在业内专家看来,国家通过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激励支持,对我国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浙江、山东、湖北、江苏等这些省份近年在科技创新方面突飞猛进,科技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也日渐凸显。 而成功典型的塑造,也必将在全国形成争先创新的良好风气。”有资深科研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