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拟对青海聚合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2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2197.2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689.93万元,利息507.34万元。债务人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市辖区,该债权由金亮、褚一希、赵兰提供担保,以滨河南路78号商业房产设置抵押。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 ,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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