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ID:pedaily2012)5月12日消息,根据《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9〕47号)精神,对申请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合作单位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单位为阶段参股合作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浙江华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大友创(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境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中蓝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崇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华方创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候选单位持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公司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受理电话:(0571)87110712
杭州高科技华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205/4919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