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汇消息:5月17日,广东云浮市发改委发布《云浮市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显示: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标准为:按照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执行。
政策原文如下: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浮市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充电基础设施2021年补贴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2〕23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35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20〕40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安排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337万元。按照省规定“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从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2021年接入粤易充平台”的补贴条件,制定《云浮市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2021年度云浮市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标准按照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执行。
公示期从2022年5月17日至5月2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66-88170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7日
—END 电车汇 20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