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于瑞荣) 记者6月2日从青海省检察机关了解到,6月1日,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系三江源地区检察院6月1日正式履行法定职责以来受理的首起案件,标志着三江源地区检察院检察业务迈入实质化运行阶段。
据三江源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受理首起案件的过程中,检察人员按照“有项必填”要求,仔细核对文书材料,确保案卡填录无遗漏,从案件进入第一道环节“扣好第一粒纽扣”,确保案件质量。该案的规范受理和有序办理,是对案件受理办理平台软件、硬件设施、制度规范、工作衔接运行等全方位的一次检验。下一步,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省检察院党组要求,结合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活动,创新检察模式,依法能动履职,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责任。